关于唐建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3 16:01 来源:区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3-00078 | 生成日期 | 2023-01-13 | 公开日期 | 2023-01-13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梁溪区司法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唐建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关于唐建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唐建付同志任梁溪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
杨首权任同志梁溪区司法局政工科副科长(享受正股级待遇);
姜 峰同志任梁溪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兼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赵 震同志任梁溪区司法局广益司法所所长;
邵 晖同志任梁溪区司法局扬名司法所副所长;
缪新宇同志任梁溪区司法局瞻江司法所副所长;
免去柴道国同志梁溪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兼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