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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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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6:41      来源:梁溪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梁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wxlx.gov.cn/hjbhj/zfxxgk/xxgkgzndbg/index.shtml)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3158314,传真:0510-83158315,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滨水路301号,邮政编码:214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梁溪区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84条,含文件及解读类2条、规划计划类2条、财政信息类1条、重点工作类2条、人事信息2条、统计数据及解读2条、权责和监管信息类1条,环境保护类35条、公示公告5条、其他信息1条,公布工作动态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苏政办函〔201998号)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规范答复内容。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按时办结2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时落实上级部署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贯彻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部署,活用部门网站各项板块更新局相关工作,确保部门网站各项板块按期更新。用好梁溪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及时将工作动态、环保信息等推送给社会大众。2022年推送发布梁溪生态环境局开展法治宣传、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等工作信息22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内部责任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力量配置,形成了分管局长亲自抓,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职能处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培训教育方面,有待于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制度,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培训,使生态环境干部全面熟练掌握条例各项规定,严格按要求执行实施。在局内组织多种形式的《条例》宣传活动,提升生态环境干部信息公开意识。

    二是公开质量方面,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布的信息内容还比较单薄,形式比较单一,下一步将丰富公开内容,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政策解读上下功夫,运用图片、视频等适合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解读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