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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梁溪区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01 14:46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清名桥街道办事处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3-00312 生成日期 2023-02-01 公开日期 2023-02-01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梁溪区区发展改革委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链接 下载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梁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2月30日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梁溪区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关于大力推进梁溪区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方案》(梁政办发〔2022〕51号),现就制定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绿色、低碳发展是当前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2020年以来,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对光伏发电都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

  梁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2月30日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梁溪区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方案》(梁政办发〔2022〕51号),现就制定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绿色、低碳发展是当前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2020年以来,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对光伏发电都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水平,推动我区能源结构提质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梁溪区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依据

  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布局,是落实国家、省、市战略布局,助力全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的《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苏发改能源发〔2022〕68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2〕83号)文件为主要依据,结合梁溪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方案》。

  三、制定过程

  《方案》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起草,区政府负责审查并发文,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学习调研。区发展改革委组织人员对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的光伏发电应用相关文件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消化,进一步增强对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的理解和认识,强化对政策措施有效运用和把握。认真梳理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杭州市、南京江宁区、无锡新吴区等先期出台的光伏应用支持政策或手段,系统展开学习,积极借鉴好的经验,填补存在不足。深入科虹标牌、展鹏科技、无锡市客运站等企业座谈调研,与梁溪供电分部、江苏太湖城电气、无锡夏峰能源科技等重点企业深入沟通,认真听取企业诉求和建议。最后,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相关部门建议,在对《方案》设置内容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研究讨论后,结合区情起草完成了《方案》。

  二是征求意见。《方案》初稿形成后,发全区20个部门和9个街道广泛征求意见。针对4个单位提出的7条修改建议,我们逐条消化论证。经区分管领导审阅,按照新要求做修改后,再次向22个部门和9个街道征求意见,经反复论证和酝酿后形成《方案》报批件。

  三是审定通过。12月2日,区政府召开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方案》。会议指出,推进全区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一是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结合梁溪实际做好优化能源结构工作,助力全区实现“双碳”目标;二是区发展改革委要配合工业载体建设工作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形成计划表,协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非政府投资建筑光伏应用;三是要发挥政府示范引导作用,区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利用资源,对接“双碳”工作头部企业,做好前期设计,进一步产生社会效应,带动市场主体积极投入光伏建设。

  四、合法性审核

  《方案》在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经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未发现相关问题。

  五、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另有附件1件。

  (一)总体要求。按照宜建尽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到2025年底,全区确保新增光伏装机并网容量3万千瓦,力争新增光伏装机并网容量4万千瓦。

  (二)七项重点性任务。一是大力推动既有建(构)筑物光伏改造。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于2022年12月底前建立符合安全条件的屋顶资源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序推进开发。二是积极实施新建建(构)筑物光伏项目建设。新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比例要达到100%;新建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应当100%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可利用面积100%安装;新建民用建筑屋顶按相关设计标准应100%同步设计安装光伏等新能源发电系统。三是加快提升光伏发电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分布式光伏迭代升级和数字化、智能化高效管理。四是积极推动光伏电站配建储能系统。鼓励装机容量2兆瓦以上的工商业光伏电站,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8%、储能设施存储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要求配建储能系统。五是不断拓展光伏发电多元化利用新模式。加快光伏发电与建筑、交通、通信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广泛开展“光伏+”示范项目建设,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示范项目。六是有序推进市场化并网项目工作。七是着力形成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强化产业链完整优势,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加快推进高端光伏制造,走活用市场换项目,用场景促产业培育的路子。

  (三)政策措施。一是优化用能管理。优先审批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对符合绿色发展方向的企业争取予以有序用电豁免。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实际装机容量达20千瓦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区级财政按项目实际装机容量每千瓦200元给予补贴。

  (四)保障机制。分别是健全工作体系、完善项目管理、简化并网流程、加强金融支持、强化安全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六个方面。

政策文件: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梁溪区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