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2 09:57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有力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市局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核心业务上云、设备和数据上云、基于“数据+模型”创新应用三大方向,大力推动“企业上云”计划;遵循“大企业建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思路,积极推动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向各地深耕;深入推进平台赋能模式业态创新,着力创建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工厂,有效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申报类别
1.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包括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3大类5个方向。
2.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包括新型智能产品、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7大业态模式创新方向。
3.省星级上云企业:包括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3个方向。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单位注册时间:平台和星级上云企业类不少于1年、标杆工厂类不少于3年。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运营状况良好,在本行业/领域或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信用。
2.申报项目应满足相关建设指南要求(详见附件1、2、3)。
3.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化的团队和人才支撑。
(二)对于平台,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得申报。
2.已被认定为省重点工业互联平台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确因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赋能转型和应用推广能力显著提升的,可根据平台标准要求提出升级申报。
(三)对于标杆工厂,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项目,且近3年以内的平台和系统开发费、智能设备(终端)购置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等投入总计不低于2000万元(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发票)。
2.申报单位须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并提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如已通过贯标但证书尚未下发,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书有效期须在2023年3月31日之后。
3.申报项目须满足 “基础技术能力”3个方面的全部要求;在“制造系统能力”3个方向上都要涉及;在“企业标杆能力”4个方向上,应至少涉及一个方向;在“业态模式创新” 7个方向上,应在一个方向应用成熟。
(四)对于星级上云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可在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任选一类进行申报。其中:申报四星级的须已评定为三星级,申报五星级的须已评定为四星级,已获评星级的不须重复申报同一及以下星级。
2.申报企业上云时间及投入金额计算,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其中,各项云服务连续使用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且申报时仍在使用;投入金额按实际付款金额计算。
四、申报推荐流程
一、企业申报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形式。请各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建设指南,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客观。
1.平台和标杆工厂申报系统(http://jssys.caiicloud.com)于2月6日开启。请各申报单位于2月28日前在申报系统注册并完成项目申报,申报书详见附件4、5。
2.星级上云企业申报系统(www.dxplat.com)于2月6日开启。请各地结合实际,在申报系统设置申报信息填报开始及截止时间,申报书详见附件6。
(二)项目推荐评审
1.各地工信部门进行项目推荐审核。
2.对于三星、四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评定,报省工信厅复核认定;对于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初审推荐,报省工信厅评定。
五、相关事项
1. 3月7日前完成平台和标杆工厂类项目申报、3月27日前完成星级上云类项目的系统申报,并将相应类别的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和申报企业的工控安全承诺书(电子版)、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电子版)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科。
2.对于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31”产业链内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认定。
3.对于入选的示范项目,在申报国家和省级工业互联网相关类试点示范、专项资金项目上,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典型经验做法将收录创新发展案例集,在全省范围进行宣传推广。
六、联系方式
孙祥 0510-85033269
附件: 附件1: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分级培育基本条件参考.pdf 附件2:2023年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2023年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对象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