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5 09:52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3-01002 | 生成日期 | 2023-05-18 | 公开日期 | 2023-05-18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废止《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10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