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发布时间:2023-05-17 12:15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梁溪区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的若干措施》和《梁溪区零售药店“春节促消费活动”专项补助申报指南》等通知要求,经我局初步审核并报区政府,江苏市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无锡朝阳店、无锡市九州大药房有限公司达到梁溪区零售药店“春节促消费活动”专项补助第三档标准,拟分别补助十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4日(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0-82735215
来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崇文大厦1219室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