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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梁溪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6-30 09:52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3-01323 生成日期 2023-07-03 公开日期 2023-07-03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2023年梁溪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四个最严”为统领,进一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深入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梁溪新实践,加快打造创新城区、品质城区、幸福城区,开好局起好步。

一、全面推进“双安双创”工作

(一)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根据《国家食品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梳理汇总创建台账,开展现场点位自查,有效营造创建氛围,提炼打磨示范亮点,迎接6月底前的省级初评和12月底前的国家验收。(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做好巩固省级示范创建工作。认真做好2023年度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工作。(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区市场监管局)推进深化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网络建设,新培育三星级及以上街道食安办不少于4家。(区食安办,各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源头治理管控

(三)加强产地环境治理。进一步净化产地环境,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深入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梁溪生态环境局)

(四)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11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对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氧乐果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管理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梁溪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把关粮食质量安全。加大对粮食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力度,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作食用用途。(区市场监管局)

三、突出重点领域监管

(六)聚焦重点品种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持续加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生产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环境卫生管理,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关、生产过程控制关、检验检测关,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产中型以上肉制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入场销售者规范建档率保持100%,加强农贸市场快检人员技能培训,食用农产品快检保持在38.99万批次。常态化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区市场监管局)

(七)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不断提升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学校食堂“五常”等先进管理模式高水平全覆盖,学校食堂优秀率达93%以上。推进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并全部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梁溪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探索推广厨余垃圾处理技术和标准,推动提升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餐饮集聚区和重点业态“互联网+明厨亮灶”点亮率。(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九)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加强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完善特殊食品经营单位重点分类数据库,健全日常监管档案,实现动态管理。督促指导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实施率、“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消费提示实施率。(区市场监管局)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公安梁溪分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十)深入推进“铁拳”行动。聚焦重点领域查办一批违法案件,严打重处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强化食品案件督办指导。(区市场监管局)

(十一)持续开展“昆仑”行动。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领域多发性“潜规则”、食品非法添加,以及餐饮环节制售劣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违法犯罪活动。推动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犯罪攻坚破案。(公安梁溪分局)

(十二)继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冻品、农产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梁溪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

(十三)强化行刑衔接。完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梁溪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和实践探索。(区检察院牵头,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十四)持续推进智慧监管。配合上级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建设,完成“数字食安”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食品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和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市场监管局)将食品安全全过程控制和溯源技术、食品安全监测鉴别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等纳入年度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区科技局)推进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抽检监测效能。全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10批次/千人以上。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优化开展食品抽检“你点我检”活动。全面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实时录入各级抽样检验任务信息,严格遵守系统各环节数据填报时限要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7 批次/千人。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重点品种和地区监测。(区市场监管局)

(十六)稳步推进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通报会商机制,稳步推进区级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不断提高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的工作质量,为本区食源性疾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区卫生健康委)

(十七)增强科技支持支撑。坚持科技引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加强科创载体建设。(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00%归集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落实使用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相关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管局)推动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评价机构开展诚信评价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九)持续完善标准工作。落实省市级要求,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与跟踪评价。(区卫生健康委)配合上级做好无锡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制订、粮食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提升食品质量。(区市场监管局)

六、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二十)强化统筹协调。落实食品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动态完善“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工作制度,统筹开展包保督导督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建立健全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更好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区食安办、各街道办事处)完善区级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一)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推动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大型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指南要求,深入开展体系检查工作。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强屠宰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规范生产者、经营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确保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肉制品和奶制品生产企业、农村集体聚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养老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特大型餐饮单位、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等实现100%参保,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各基层分局配合开展)

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二)落实许可认证制度改革要求。严格落实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强化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归集和电子证推广。继续推行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推进绿色食品认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实施工作。(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三)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无锡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3-2025年)》要求,稳步推进传统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壮大健康食品产业,前瞻布局未来食品产业。统筹各街道食品产业资源和科技资源优势,配合推动实施“一核两翼多区”的食品产业空间布局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鼓励企业优化产品配方、培育优质品牌。(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保障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屠宰企业监管。(区市场监管局)确立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优势产业、核心产业链,推动食品工业的预制化发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百企千坊”帮扶行动,推动市场主体建设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

八、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十五)全面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指导。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并以婚宴、自助餐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采用捐赠、拍卖、义卖等方式,提升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效率。(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持续开展宣传引导。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深入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梁溪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体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街道各部门每半年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提交本街道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区食安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11月20日前,各街道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区食安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