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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08-01 14:47      来源:区商务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3-01547 生成日期 2023-08-01 公开日期 2023-08-01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梁溪区商务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链接 —  —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梁溪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区商务局相关条款,现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梁溪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申报指南

  梁溪区商务局

  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梁溪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区商务局相关条款,现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培育壮大首店经济(首店新开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

  1.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以及无锡本地企业、制造业企业所拥有的品牌,申报年度内在梁溪独立注册开设市级以上品牌首店,首年销售额(营业额)达到500万;

  2.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内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内没有信用问题。

  (二)申报时间

  731日—89,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4.企业情况介绍;

  5.企业纳税申报表(包含应税销售额)。

  (四)奖励标准     

  对知名消费品牌在梁溪区开设市级以上首店(含市级),首年销售额(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且独立注册法人公司,经评审择优给予载体运营方或团队人员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培育壮大首店经济(餐饮企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

  1.首次或再次获评黑珍珠等国内外知名餐饮榜单的餐饮企业;

  2.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内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内没有信用问题。

  (二)申报时间

  731日—89,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4.企业情况介绍;

  5.企业获评荣誉凭证;

  6企业纳税申报表(包含应税销售额)。

  (四)奖励标准     

  对首次获评黑珍珠等国内外知名餐饮榜单的餐饮企业,给予运营管理机构10万元的一次奖励,对非首次获评的餐饮企业,给予运营管理机构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加快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转化入库奖励)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商业街区等载体运营机构,其内部市场主体成立独立法人,并纳入限上贸易库统计;

  2.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内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内没有信用问题。

  (二)申报时间

  731日—89,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4.经区统计局确认的“企业一套表”系统中相关统计报表。

  (四)奖励标准     

  对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内的市场主体成立独立法人,并纳入纳限上贸易库统计的载体运营机构,每净增1家纳统企业,给予载体运营方或相关团队人员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加快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智慧平台奖励)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建设智慧支付平台且归并销售收入的商业综合体、商圈商街、专业市场;

  2.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内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内没有信用问题。

  (二)申报时间

  731日—89,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4.经区统计局确认的“企业一套表”系统中相关统计报表;

  5.企业纳税申报表;

  6.平台建设费用支出证明和成效说明(包括费用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

  (四)奖励标准     

  对商业综合体、商圈商街、专业市场建设智慧支付平台且归并销售收入,全年新增纳入统计零售额达到1亿元,给予平台50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3亿元,给予平台70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5亿元,给予平台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加快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连锁经营)

  (一)申报条件

  1.连锁经营新注册奖励申报单位为当年在梁溪区新设立法人主体并纳入统计(零售业当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业当年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的连锁经营企业,且当年纳统销售额(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和3亿元的;

  2.新增门店奖励申报单位为总部设在梁溪区的独立核算连锁企业(连锁门店不少于10家),且当年新增门店年销售额不低于200万元,数据归集总部。

  3.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内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4.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内没有信用问题。

  (二)申报时间

  731日—89,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4.经区统计局确认的“企业一套表”系统中相关统计报表;

  5.企业纳税申报表;

  6.企业情况介绍;

  7.开设门店情况介绍(包括门店租赁合同、销售报表等

  内容)。

  (四)奖励标准     

  对当年在梁溪区新设立法人主体并纳入统计(零售业当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业当年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的连锁经营企业,当年纳统销售额(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1亿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3亿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连锁门店不少于10家且在梁溪区纳统的连锁企业,2022年每净增一家年销售额不低于200万元且数据归集总部的门店,给予奖励2万元,总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加快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批发企业扶持)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梁溪区经营纳税的存量及度新增入库批发企业,且申报年度应税销售额和增速达到奖励标准;

  2.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内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申报单位在申报年度内没有信用问题。

  (二)申报时间

  731日—89,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4.经区统计局确认的“企业一套表”系统中相关统计报表;

  5.企业纳税申报表(包含应税销售额)。

  (四)奖励标准     

  对在梁溪区经营纳税的度新增入库批发企业,2022年应税销售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按应税销售额的万分之一给予企业扶持。

  对在梁溪区经营纳税,且202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亿元且实现增长的存量限上批发企业,按增幅分档给予扶持:同比增长超过50%、30%和10%的,按照当年应税销售额的万分之二、万分之一点五和万分之一给予支持。

  对年销售额30亿元以上的重点批发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扶持。

  七、联系方式

  梁溪区商务局商贸科 曹无曲 8503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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