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欢迎您!

今天是:

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梁溪生态环境局服务高质量发展九项措施

发布时间:2023-08-02 10:29      来源:梁溪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3-01549 生成日期 2023-08-02 公开日期 2023-08-02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梁溪生态环境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梁溪生态环境局服务高质量发展九项措施

一、为2023年区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建立工作专班,全程跟踪项目报批、建设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全力保障优质重大项目高质量落地。

二、深入开展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等污染治理和各类生态扩容工程,进一步深挖污染减排潜力,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网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等方面深入挖掘水污染物减排潜力,全力改善环境质量,积极对上争取排污总量指标奖励、优化总量替代比例,建强建优区级环境总量指标储备库,有力保障区级及以上重大项目总量需求。

三、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流程,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辖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清单,做到应查尽查,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免费为环责险参保企业开展环境风险勘查,提供环保体检服务。给予环保信用绿色等级企业额外10%的环责险保费价格扣除。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纳入环责险主险,通过保险理赔分担企业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和赔偿责任。

、促进开发性金融支持EOD项目常态化,对接金融机构通过贷款与投资、债券等其他融资方式的优化组合,对重点合作项目在政策、产品、资金、资源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倾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推送金融机构予以环保贷”“环保担等绿色金融政策支持。对通过中期评估获评省级优秀的EOD项目,积极对上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对绿色发展领军企业以及进入培育名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绿色等级企业、纳入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且已按规定安装、联网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企业,除由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项行动、涉嫌治污设施或监测监控设备非正常运行、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信访投诉现场核实情况外,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依法依规探索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合规试点,对21种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学习积分补过制度,考试通过后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依法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向被处罚企业作法律解读,提供企业所需的整改指导。

、企业遇到生态环境方面的困难,向生态环境部门寻求帮助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拿出解决建议方案,情况复杂的,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

、企业和群众产生生态环境方面纠纷,需要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到现场调查处理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尽快到达一般应在3小时内,并根据纠纷性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