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质量月丨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现场宣贯活动
发布时间:2023-09-21 09:17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增强经营者质量意识,督促经营者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围绕全国“质量月”主题,近日,在无锡市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主题为百脑汇“质量” 百企护“安全”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现场宣贯活动。
百脑汇电子市场是锡城百姓耳熟能详购买电子产品的地方,这里拥有400余家电子产品销售商户,销售的绝大多数电子产品需要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也就是通常我们所知的“CCC”认证,这些商户也正是今年5月5日开始施行的《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要求需要落实主体责任的单位。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采取发放读本、PPT讲解等途径,向市场内商户宣传如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场重点检查了儿童手表、阅读机经营户,指导经营户如何查验产品标识、“CCC”标志。同时,指导示范商户签订了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并承担起宣传员角色,通过一传十,十传百的方式,让市场内每个商户知晓主体责任落实。
活动最后,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潘逸刚接受了记者采访,就主体责任落实的背景和意义、如何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进行了解答。
小知识:
问:《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近年来,在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部分销售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责任缺乏,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造成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推动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制定《规定》。
《规定》出台,将推动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配齐配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有利于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有利于提升销售单位质最安全管控能力,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问: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适用范围?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
问:什么是工业产品?
答:经过工业化过程加工、制作,且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以及有特殊法规管理的产品。
问:产品质量安全指什么?
答:工业产品销售单位应当保证其销售的产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以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准入要求,且不存在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