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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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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供热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 15:39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     

  各供热企业:

  根据我市煤热、气热价格联动机制,结合当前煤炭、天然气价格变化情况,现就调整2023年第四季度供热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燃煤供热价格为237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52元/吨。

  二、燃气供热价格最高不得超过325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340元/吨。

  三、新吴区混合供热价格为260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75元/吨;锡山区混合供热价格为245.8元/吨,未支付接入工程费用的供热价格不超过260.8元/吨。

  四、如供热用户对蒸汽品质有特殊要求,其供热价格由供需双方自行议定,并随联动机制同步调整。

  五、各供热企业应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认真做好热、电、煤的保供工作。加强与热用户的协调沟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主动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六、上述价格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