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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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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0:43      来源: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无锡市梁溪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无锡市梁溪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xlx.gov.cn/wtj/index.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梁溪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无锡市金钩桥南路55,邮编:214000;电话:857298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梁溪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102篇,其中工作动态78条,公告公示1篇,法规文件及解读6条,规划计划1条,重点工作2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2条,公共文化体育9条,权责及监管信息2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本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配备联络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以来,我局全面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工作部署,依托政府网站和梁溪文体旅“江南梁溪”“梁溪区图书馆”公众号定期做好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向公众传达文体旅重要信息,全方位地提供权威资讯和方便快捷服务。2023年通过梁溪文体旅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0篇,“江南梁溪”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1条;“梁溪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98条。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机制等制度,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的考核,并围绕区政府信息中心的反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了信息公开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进行,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含金量”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研究不够,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在推进落实方面缺少有效的工作举措。部分单位事项公开不及时,时效性不强。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待进一步加强。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较少,不够丰富。当前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是政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尚未开通在微博等新媒体上发布信息的渠道,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对多种载体的利用方面还存在不足,缺少能够深入宣传的媒介。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及时总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做法,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一是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广泛征询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征询对文体旅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积极主动公开。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统筹运用局网站发布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等,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信息,多方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锡市梁溪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