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持续推进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化、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4-02-07 14:09 来源:区数据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3-02595 | 生成日期 | 2024-02-07 | 公开日期 | 2024-02-07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链接 | — — | 政策咨询 | |
内容概述 | 依法持续推进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化、规范化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2月5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孟玮,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介绍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第一财经记者】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一直着力推进企业登记注册的便利化、规范化,在降低制度性成本,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方面,请问目前主要做了哪些重点工作?下一步有何打算?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 任端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李强总理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持续推进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化、规范化。
一是加快健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规则。企业登记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重要基础性制度。市场监管总局坚持立法先行,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修订出台,持续构建公开、透明、高效、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二是持续完善便利化规范化市场准入退出措施。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市场监管总局坚持经营主体需求导向,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建立覆盖全量经营主体的电子营业执照库,各类经营主体已累计使用电子营业执照3亿多次,制修订《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修订发布2023年版《企业注销指引》。
三是着力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制定出台《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积极营造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随着一系列稳经济、促发展措施落地见效,我国经营主体发展保持了回升向好的态势,截至2023年底,共有经营主体1.84亿户,新设经营主体3272.7万户,同比增长12.6%。新设企业1002.9万户,同比增长15.6%。经营主体投资创业活力持续增强。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不断提高制度政策含金量、精准性、知晓度。
一是持续优化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快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配套实施办法、强化实缴出资信息公示,平稳有序推进新修订制度落实落地,稳定社会预期。
二是持续优化规范经营主体登记服务。聚焦实践问题,研究制定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管理规定,制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管理办法》,营造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是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以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证照联动等为重点,认真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决策部署,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