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梁溪区2024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暨招投标领域专项检查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1 13:19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事后监管力度,按照《无锡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锡建市〔2021〕21号)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梁溪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自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依法公开招标项目,共涉及58个项目(标段),按25%抽取比例,随机抽取了14个项目(标段)作为集中检查范围。
(二)组织方式及检查内容
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溪分中心利用“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监督管理平台”进行集中检查。区住建局实施过程监督、区交易分中心提供全程服务。检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相关专家。主要检查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包括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和投标人依法依规从业情况,其中对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实施了重点检查。
二、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市场行为存在的问题:
1、“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将审核结果作为竣工结算最终依据”不符合《法工备函{2017}22号》的规定。
2、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招标公告内容等关键内容填写错误、公告内容不全。
3、代理合同中未明确代理费用
4、定标委员会不满足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要求,业主人数低于三分之二
三、 问题处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招标人及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针对问题性质分类处理:情节较轻的,现场告诫教育;存在较明显错误的,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分,扣分详情详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方行为主体要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政策文件,强化行业自律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健康良性发展。
(三)招标人要充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招标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事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编制招标文件、定标委员会组建、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的防控管理。
下阶段,将继续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招投标各方市场主体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无锡市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