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届梁溪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公告

时间:2024-10-15  来源:  字体大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3个巡察组20241012起,分别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区司法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国资办、区统计局,扬名街道下辖清二社区、扬名社区、梁中社区、芦一社区、芦二社区、朗诗社区、阳光城市花园社区、中南社区8个社区,黄巷街道下辖高泾社区、梨庄社区、杨木桥社区、民丰里第一社区、盛世家园社区、龙塘西苑社区、融禾社区7个社区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收微信/短信接听时间为工作日早9时至晚5)、专门电子邮箱和专门邮政信箱等(见附表)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梁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012

二届梁溪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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