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7 15:53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5-00070 | 生成日期 | 2025-01-17 | 公开日期 | 2025-01-17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中共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5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进行了巡察。6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本次区委巡察是对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一次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的“政治体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聚焦巡察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用心用力抓整改部署。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认真对照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责任,用心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组员,统筹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认真落实问题整改,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区住建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尽职尽责抓整改落实。局党委自觉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局上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中共无锡市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2条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人。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抓整改提升。按照“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规范一项工作”的思路,局党委在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改与重点改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了《中共无锡市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物业管理科信访舆情处置流程》、《梁溪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站案件移交集体讨论制度(暂行)》等9项工作制度,既盯紧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实效,又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对现有制度体系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完善,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将抓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重点工作相结合,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截至12月份,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中,13个已整改完成、1个正在进行中,巡察整改工作取得过硬实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及2023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学习研讨,研究制定符合梁溪住建事业发展的工作意见。
二是明确要求,认真研学。制定《中共无锡市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学习任务和学习要求,及时传达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2024年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6次,现场研学1次,进一步贯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
三是完善制度,加强落实。严格落实《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试行)》,针对住建局的重大事项相对较多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增强局党委的创新活力和团结统一。
2.关于“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还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积极主动,加强行政执法权力的移交及处置。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综合执法局的互联互通,理顺工作关系,依据《无锡市梁溪区在相关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细化责任,破除工作壁垒。将行政处罚要求执行落实到位,起到良好的法制效果、社会效果。针对檀宫安全事件,已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罚。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力度。梳理一批条线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物业管理资料汇编》,印制发放到街道和每个社区。梳理汇总了100个小区管理常见问题处理办法及法律依据,以问答形式,编制了《物业(住区)管理指导手册》发放给社区,以提高一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组织街道、社区从业人员培训。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全覆盖培训,不断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履职能力。制定了《物业管理科信访舆情处置流程》。通过对人民群众直接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事项、12345工单、信访平台派件、上级交办等各种途径获得的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按照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的问题和舆情的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分级处置,达到接诉接访立即办理,有效防范舆情风险的目的。针对惠龙新村、惠峰新村的具体情况,多次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小区物管会及时沟通协调,会商物业管理方案,目前物管会已与物业签订接续管理合同,计划在这两个小区试点共管账户,进行信息公开,目前正在前期资料准备、系统开发阶段。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绩效考核等工作,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制定“三审三校”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发挥政务媒体作用和影响力,并与无锡广电、无锡日报、梁溪发布等媒体深入合作,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如梁溪区人民政府官网等,及时发布对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改造等项目的宣传报道,提升了民生工作社会效应。
三是强化阵地管理。严格履行讲座论坛审批备案手续,加大力度督促各科室认真做好各类讲座、讲坛、报告会、研讨会的审批报备;同步对建筑工地等阵地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加强指导、摸清底数。针对存在风险的楼盘进行提前介入帮扶,督促问题楼盘落实主体责任。目前所有保交楼项目已全部完成建成交付。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压实党风廉政责任。提高党风廉政责任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风险点,形成廉政风险点问题清单,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责任条款,定期更新,确保其与时俱进,反映最新的工作要求和党风廉政规定;增强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意识,每季度对分管领导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培训,通过分析典型案例,让分管领导深刻认识到“一岗双责”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明确教育内容、方式和频次,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对工程建设、物业管理、公租房(直管公房)管理、质安监督等廉政风险易发高发领域开展剖析,制订了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面提升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
三是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2024年开展谈话提醒3人合计3次,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每季度的纪律和法规培训,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5.关于“为民情怀还需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处置群众反映问题。针对绿地西水晶舍问题,经约谈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发放警示告知函,有效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目前建设单位已组织人员对前期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一批业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得到了解决。针对华发首府问题,已督促开发商及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所发现的质量问题基本维修完成。
二是强化行业监管。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监管,做好施工现场检查、督查。督促梁溪科技城、区建管中心、城建梁溪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施工过程中各项施工管理工作。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根据过程监管实际需求,区住建局开发建设项目智能监管平台,以标准化、智能化的手段辅助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实现项目管理过程的降本增效。自平台投入测试以来,已对老旧小区改造现场巡查65次。同时,对2023年改造小区进行了“回头看”检查,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对接市房管服务中心,领取122社会救助的相关宣传资料。并督促物业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和大屏,对122社会救助的相关事项进行滚动式长期宣传。
6.关于“业务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对服务外包项目的全程监管。每个季度定期对服务外包项目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执行。根据考核结果,要求外包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服务质量标准,高标准完成服务内容。对服务质量不达标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通过约谈、警告等措施要求落实整改,或通过合规途径予以替换。结合我区直管公房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局依据市局直管公房管理条例,于5月底下发了“关于加强梁溪区直管公房管理的通知”至各受托管理单位,进一步健全了直管公房管理制度。
二是进一步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租房保障作用。对我区现有区级公共租赁住房518套,通过以租养房的方式来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巡察中提出空置的148套房源,目前进行分类精准保障。
三是完善行政处罚程序。针对部分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已督促梁溪区质安站案卷办理人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完善相关行政处罚案卷程序,补全存在的各类不规范材料。截至目前,2020年至2021年间安全类行政处罚案卷中不规范材料已督促案卷办理人员补全。同时针对建设领域违法违规现象较多的情况,2024年7月制定了《梁溪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站案件移交集体讨论制度(暂行)》,在移交案件条件、集体讨论流程、案件线索收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
四是加强财务审核流程。完善财务科职责分工,认真核查财务原始凭证,附件资料提供齐全有效。组织了全局相关人员培训,认真学习“三公一会一培”文件规定,落实到报销费用流程的各个环节,提升业务能力。针对退休返聘人员,经咨询市、区两级工会组织,不再收取工会费用,即知即改,即时停发,避免再次发生。后期将严格执行工会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工会会员福利的审核把关。
7.关于“物业行业监管指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提升监管力度。制定并经区政府发文了《梁溪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涉及6个方面20条措施,进一步落实了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并实行《物业管理科信访舆情处置流程》,通过对人民群众直接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事项、12345工单、信访平台派件、上级交办等各种途径获得的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按照舆情的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分级处置,达到接诉接访立即办理,有效防范舆情风险的目的。同时定期向相关部门收集有关对物业企业的行政处罚,并根据《无锡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企业进行诚信扣分。针对圆通公寓业主反映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利益问题,已指导街道在该小区成立了自治组织,自治组织将对上一届业委会财务进行审计,下一步根据审计结果,对原自治组织进行相应的处理。针对绿地西水晶舍业主反映“搬霸”现象。经现场了解核实,业主主要反映的是建筑垃圾清运费用高的问题,业主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清运,也可选用物业为方便业主提供的企业进行清运。针对广益名品城物业私自将地下车库改建出租问题,经核实,名品城A2幢地下室是广益街道资产,原是地下展示厅,后改造成地下停车场,未对外出租。 二是靠前服务,深化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融合。开展“红领物业”专项行动。在每个街道商品房、安置房以及老旧小区中选出5个小区,共计45个小区进行重点培训,以点带面,提升全区物业管理水平。截至目前,2024年全区关于物业管理的平台投诉共计14189件。其中区住建局共处理了2402件,工单处理量约占全区的17%。指导街道、社区开展矛盾纠纷的调处。今年以来开展街道、社区从业人员培训6场次。参加街道物业管理纠纷调处联席会数十场次。出台了《梁溪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完善了配套政策、强化了联合执法、推动了自治管理、规范了行业发展、落实了长效管理机制。
8.关于“安全监管仍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完成自建房隐患销号。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各类自建房25153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360栋,已全部完成整治;完成公共建筑排查。截至目前,全区公共建筑共1262栋,已完成全部排查任务,发现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共3栋,目前均已整改闭环;开展小微工程备案监管。全面启用市级小微工程监管系统,截至目前,全区共计备案小微工程1605个,发现隐患1476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在建工地方面,在2024年6月底下发《梁溪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按方案要求并结合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全覆盖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所有发现的安全隐患即知即改,全面落实整改。
二是加大消防安全巡查力度。联合消防部门加强对小区消防安全巡查。今年以来,已联合消防部门对315个小区的架空层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同时积极对接消防部门,对收到消防部门处罚的物业企业进行诚信扣分,今年以来已对3家物业公司进行了诚信扣分。
三是落实应急避难场所设施管理。做好全面统筹。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应急[2024]41号)的通知及区政府会议(梁政会纪[2020]82号)要求,配合区应急局做好工作,严格落实固定级应急避难场所属地街道负责制,确保属地管理更好发挥应急避难场所功能,为属地居民服务。加强督查指导,重点针对杂物乱堆放、维护保养记录不及时、应急医疗药品过期、灭火器过期、车辆违规停放等问题开展定期抽查检查,2024年7月至今出动检查人数18人次,检查点位10次。配合区应急局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压实属地街道主体责任,每个避难场所做到人员、责任、制度、监督“四到位”,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每月对避难场所开展常态化抽查巡查,督促街道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资料,确保固定级应急避难场所有效有序运行。
9.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机制。在《梁溪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无锡梁溪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站内部管理制度(含公车管理制度)》的基础上,2024年7月拟制了《梁溪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站监督执法车辆管理规定(暂行)》,从车辆使用流程、维修保养和油费申请流程、定点加油站和停放位置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安排专人每周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运用“线上查车辆轨迹+线下查用车记录”的方式开展抽查。
二是安装北斗定位系统。针对公车苏B8VY86定位问题,于2024年5月24日完成车辆北斗定位升级换代工作。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规范党委会议议程。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中央相关理论作为党委会的第一项议题。并安排专人负责党委会议记录,确保会议内容记录的完整和全面。
二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由议题相关的牵头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分管局领导汇报情况,再由全体到会人员依次对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局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并提请会议表决,同时明确办公室专人对会议进行记录,详细记录议题讨论过程、党委成员发言要点,确保记录清晰规范,便于查阅。
三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各项会前流程,制定会前方案、落实会前谈话;要求全体党委成员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前学习并落实到位。同时以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为契机,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充分营造党员干部间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氛围,提高工作责任感、警惕感。
1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明确责任落实。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牵头研究制定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每季度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实行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
二是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的法规知识,并按规范建立台账记录。局党委定期对“无锡先锋”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对学习内容、图片及党员签到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要求即刻整改,确保整改成效。同时规范支部选举工作,对局下属所有支部支委现状进行核查,个别支部支委缺额问题已补选到位。
三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力度。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区征收办党支部、区建管中心党支部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每月对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今年共计18个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均按期规范完成。组织10人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10人参加发展对象培训,新发展党员7人,新增党支部1个,现共有党支部28个,党员288名。
12.关于“选人用人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规范干部使用。积极与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对接,正在积极调整优化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将全面规范科室设置及干部使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并配备干部。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梁溪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加强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征求,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的相关规定,及时整理和完善全程纪实材料。
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推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规范化全覆盖;及时规范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移交、整理、归档等工作,健全从严管档长效机制,强化干部档案信息审核。四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制定年轻干部培养行动计划。科学做好干部队伍培养规划和梯队储备,优化改善年龄结构,发挥老带新作用,强化干部队伍梯次配备。2024年开展事业单位招聘3人,“321”人才选调1人,并根据年轻干部专业特长、能力擅长、工作专长,调整匹配到合适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13.关于“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快推进省委巡视“住有所居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督查文件精神,聚焦工作职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二是认真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组织开展历次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结合本轮区委巡察问题整改,强化整改责任,“党委会议议程不规范、书记未落实末位表态制”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严格对照《一届梁溪区委巡察发现132个典型案例剖析》,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统一起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制定举一反三的措施和机制,切实促进整改成果转化。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直管公房管理漏洞大,出售手续、租金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快摸清底数。区住建局多次召开直管公房专项整改会议压实整改责任,20家转制物业公司累计上报房屋1014套。针对上报情况,通过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走访调查,已基本厘清房屋拆售、产权登记等情况。10月建立备案监管台账,对相关房屋实行全面监管,要求各物业公司对更名、优购、租金收缴及征收等情况逐一备案。
二是优化公有住房出售流程。进一步加强对转制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扭转出售、租金收缴等存在问题,制作公房出售内部工作流程图,对售房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加强审核,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办理业务。针对租金收缴和欠租问题,增加局内核查与复查流程,确保租金收缴程序完备。
三是严格住房基金使用,2024年将老旧直管公房修缮项目纳入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区建管中心分年度对辖区内直管公房进行修缮,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小修资金监管,要求各物业公司上报2024年度小修项目维修清单,根据小修完成情况返还租金。认真调查情况,严格利息审批使用。对于9家物业公司账面上还存有大修理基金的情况,区住建局严格按照《无锡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审批。
四是强化“三供一业”公房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管理移交工作的通知》,2018-2023年各街道共与157家企业签订物业管理移交协议,接管已售房屋27976套,未售房屋480套,住建局2019年签订未售房资产移交协议6份,接管未售房屋62套。巡查期间,我局立行立改,完善一汽锡柴等6家企业移交手续。2023年5月一汽锡柴35套(45户)未售房屋(无非住宅)纳入住建局清册,参照直管公房管理。三次召开“三供一业”工作推进会,指导各街道有序管理“三供一业”房屋,督导街道尽快完善未售房屋资产移交协议签订工作。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全面核查上报房屋情况,谨慎入册。账外房屋存在年代久远,历史成因复杂,处理难度极大。12月我局聘请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联合对账外房屋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推进中,后期根据审计报告和律师意见做进一步处理。整改完成时限为2025年6月。二是针对移交给各街道的公房未列入正常管理范畴的问题,目前各企业对资产移交协议签订意愿不强。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各街道及移交企业的协调沟通,力争早日完成资产移交协议签订,并做好产权变更指导工作。整改完成时限为2025年6月。
(三)交办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区委巡察期间移交信访呈批单12件,主要涉及物业管理问题、房屋质量维修问题、老旧改造问题等方面,巡察期间立知立改,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从严从实抓好各项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进一步坚定将整改落实一抓到底的信心与决心,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强化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防止反弹。
二是主体责任再压实。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局党委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分管领域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住建工作的试金石,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三是整改措施再强化。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切实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在立足治标、着眼治本,深刻剖析、深挖根源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对共性问题、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巡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实见效。
四是建章立制再发力。根据梁溪区住建局的实际情况,着重抓好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将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始终,着重抓好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不断加大整改力度,强化跟踪督导,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进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759270;邮政信箱:滨水路301号梁溪区住建局;电子邮箱:wxlxqzjj@163.com。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