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发布时间:2025-03-18 09:28 来源:城市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5-00362 | 生成日期 | 2025-03-17 | 公开日期 | 2025-03-17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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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无锡市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
无锡市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苏锡梁城执决催〔2024〕66号
当事人:余叶 性 别:男
身份证号码:320204XXXXXXXX1016
住 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毛巾厂宿舍3号403室
本机关对你于2024年在蔚蓝路89号2楼实施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9.24平方米违法建设的行为,于2024年8月14日依法作出了行政决定(苏锡梁城执罚决〔2024〕66号),并于2024年9月15日送达。
因你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催告如下:
1.你履行本机关行政决定(苏锡梁城执罚决〔2024〕66号)的义务的期限为2025年5月8日前;
2.履行义务的方式:自行拆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你收到本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需陈述、申辩,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无锡市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黄巷中队(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高泾社区锦锡路46#,联系方式:83102122)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如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行政强制执行。
特此告知。
无锡市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