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3 14:29 来源:梁溪区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详见附件)
编号:第一批D3JS202410190024、第三批D3JS202410210027、第四批D3JS202410220056、第八批D3JS202410260048、第二十一批D3JS202411080029、第二十五批D3JS202411120038
二、责任单位
梁溪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对信访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化解环境信访问题。
五、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措施
(一)督促企业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进一步优化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对该单位做好后续日常监管,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整改、依法处理。
七、整改完成情况
无锡市市政设施路面材料智慧工厂于2023年9月13日起停产,于2024年4月30日完成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其废气处理水平优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达到领先水平。目前,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气排放。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梁溪区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7日)反映。
监督电话:85018495
电子邮箱:lx_wfgjb@163.com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委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