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方华、刘耀庭等同志辞去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1-13 12:50 来源:区人大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2026年1月13日无锡市梁溪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无锡市梁溪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方华、刘耀庭等2位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意方华、刘耀庭等2位同志辞去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