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欢迎您!

今天是: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当前位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0:02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无锡市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梁溪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全区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重视宣传教育培训。我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组织各相关科室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悟文件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常态、高效开展。今年两次邀请顾问律师对我重点科室进行现场指导,就重点信息公开件指导。

        (二)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为提高信息公开针对性,增强公开实效,2025年度我委认真做好政府网站维护工作,及时更新部门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08条。其中工作动态61条,公告公示2条,法规文件及解读6条,规划计划7条,财政信息1条,重点工作12条,人事信息0条,统计数据及解读1条,重大项目6条,权责及监管信息3条,公益救助2条,价格收费4条,优惠政策1条,民意征集1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份。坚持常态、规范、高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和专业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三)常态化办理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协助办理区政府信息公开8件,办结率100%。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2025年有1位申请人提出我委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信息公开内容,向梁溪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我委积极应对,与法律顾问、司法部门沟通协调,按法定流程完成复议答复。

        (五)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我委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依据条例规定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机制,专人负责、专人校审,定期进行信息维护、文字录入,审核、编辑和管理资料图片,保密员、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层层把关,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合法、合规,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文件解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积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今年来,我委公开《关于开展无锡市集成电路产业融合集群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申报信息,定期更新全区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区门户网站发布《梁溪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等工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严格遵照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等制度,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发布“三审”机制,主动发布信息,积极依法回复咨询,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并将信息公开纳入科室考核,对区政府信息中心日常反馈的问题做到即查即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尚未做到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发布审核还需优化提高。

        2026年,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深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要求、内容的把握,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开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及时有效执行政策阐释任务,做好政策解读,提高公众对政策核心要求的理解;三是持续优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机制,规范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