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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无锡市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9 14:08      来源:梁溪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6-00155 生成日期 2026-02-09 公开日期 2026-02-09
发布机构 梁溪生态环境局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原无锡市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原无锡市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原无锡市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以下简称“东泰地块”)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街道通江大道889号,锡宁路以南、通江大道以西、江海东路以北、埝埭港以东,占地面积约147.6亩,约98404.9平方米。。该地块历史上仅为无锡市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天然脂肪醇、甲酸钠法保险粉、锌粉法保险粉、雕白块、氧化锌等生产。该地块未来的规划用途为0803文化用地和0905商办混合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与风险评估结论

202312月,江苏春越低碳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原无锡市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了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和复核。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标,超标污染物为砷、汞、铅、苯、三氯乙烯、氯乙烯、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a]芘,超标污染物主要集中在0~3.0m土层中;地下水潜水层中常规指标硫酸盐、氯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微承压水层(9.0~15.0m)中砷、汞、铅、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氯乙烯等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地块为污染地块,应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20248月,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的《原无锡市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和复核。风险评估结果表明:第二类用地情境下,地块内土壤中铅、砷、汞、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三氯乙烯超过了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地下水微承压水中1,2-二氯乙烷超过了可接受的风险水平,评估单位对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的污染物计算风险控制值,并提出了修复目标值;共划定土壤修复区块61个,总修复面积为20045m2,修复土方量为44668m3,最大修复深度为7.5m;划定地下水修复区块1个,修复面积为4728 m2,修复深度为9-15m

三、修复技术路线

202411月,南京大学编制的《原无锡市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修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修复技术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至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备案,同时抄送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修复技术方案》结果表明:地块土壤修复区块共61个,总修复面积为20045m2,最大修复深度为7.5m,修复土方量为44668m3,土壤修复目标污染物共11种,砷、汞、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三氯乙烯、铅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60.00mg/kg38.00mg/kg15.16mg/kg15.22mg/kg152.18mg/kg1.52mg/kg15.24mg/kg1.52mg/kg5.86 mg/kg4.38mg/kg800mg/kg;地块地下水修复区1个,总面积为4728m2,修复深度为9-15m,理论修复方量为11432m3,修复目标污染物为1,2-二氯乙烷,修复目标值为4.19mg/L。本地块污染土壤优先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修复治理,清挖后的基坑回填清洁土;本地块地下水采用清挖抽出处理结合止水帷幕技术处理,对地下水污染范围进行阻隔后,将受污染的地下水抽出处理,再对地下水污染区域土壤进行清挖排空,对清挖过程中的基坑水进行收集处理。

四、修复施工及效果评估情况

该工程于2025323日开工,竣工日期为20251210日,实际施工工期为263日历天。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基坑清挖出的污染土壤在现场预处理气膜大棚预处理后外运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清挖过程中剥离出的夹层土在场内短驳暂存,清理及筛分出的建筑垃圾场内短驳至建渣冲洗平台进行冲洗后外运有资质单位处置;部分清挖完成并经自检合格的基坑进行回填,回填土源采用经检测合格的场内夹层土和检测符合一类用地要求的合格外购土源;清挖和降水过程中收集的基坑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建渣冲洗废水统一收集后经现场预处理设备处置达标后纳管排放。

工程施工期间,效果评估单位根据报验情况分批次开展了现场采样工作。经过对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单位资料的回顾,结合效果评估采样检测结果,无锡市东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达到了设定的修复目标要求。

 

委托单位:无锡科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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