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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梁溪区人社局2017年度绩效管理和作风效能建设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9 15:20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223X2-2017-00081 生成日期 2017-06-29 15:20:00.0 公开日期 2017-06-29 15:20:00.0
文件编号 梁人社发〔2017〕16号 效力状况 有效
发布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无锡市梁溪区人社局2017年度绩效管理和作风效能建设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无锡市梁溪区人社局2017年度绩效管理和作风效能建设综合考评办法》于2017年6月28日经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9日

无锡市梁溪区人社局2017年度绩效管理

和作风效能建设综合考评办法

为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人社部门确定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着力打造作风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佳的人社部门,现就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和效能建设综合考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科室(单位)。

二、考评内容

综合考评内容包括“履行职责、作风效能、民主测评、创新创优”四部分。

(一)履行职责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机关科室(单位)承担的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及上级机关下达的年度任务指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职责范围内的年度主体工作以及局领导交办事项;局各项规章制度及宣传报道工作规定的落实情况等。

(二)作风效能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机关科室(单位)日常工作态度、权利内控机制执行、作风纪律、工作效率等。

(三)民主测评考核内容

自身建设考核主要考核各科室(单位)在依法行政、高效行政、民主行政、廉洁行政等方面的情况。

(四)创新创优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机关科室(单位)本年度职能工作在区内、市内产生重大影响的创新性项目或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及对上争取资金、政策情况等。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体系

年度考核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即在本年度考核中如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经查实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本科室(单位)直接排名末位,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全局年度工作实行“履行职责、作风效能、民主测评、创新创优”四位一体的综合考核体系。履行职责由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业务工作分管领导和局考核小组组织考评;作风效能由局纪委主要负责人带领党政办(监察室)人员组织考评;民主测评由各科室互评、分管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分别进行测评;创新创优由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考核小组成员开展实施。

(二)考评办法

综合考评采取累计计分法,考核满分为100分。

1、履行职责考核30分,依据区委、区政府和市人社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及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终一次考核评分。

2、作风效能考核25分,以平时考核为主,年终根据平时考核得分情况实施评分。(附件1)

3、民主测评考核25分,其中各科室之间相互测评占30%,分管领导测评占30%,党政主要领导测评占40%。(附件2)

4、创新创优和信息宣传工作考核20分

①信息宣传工作根据《2017年度梁溪人社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对各科室(单位)具体实施,总分10分。其中,信息工作7分,调研报告根据评定的等次(优、良、中),确定得分,总分3分。

②创新创优项目完成申报并取得成效的,经评审,最高得10分。

5、激励加分项考核计分

荣誉表彰加分。获得国家级荣誉表彰的加 1分;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级条线荣誉表彰的加0.8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条线荣誉表彰的加0.5分。同一科室(单位)累计不超过1分。本年度我局在市区各条线考核中获得前三名荣誉的,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后对相应科室(单位)进行评分;本年度科室(单位)获得区级(含)以上各类评比得第一名并通报表彰的加1分;最高加3分。(附件3)

(三)成绩评定

上述得分汇总为科室(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得分。

四、结果运用

年底,各科室(单位)对照局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评价体系进行全面总结,根据年度考核考评工作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将总结报局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后,在局工作群上公布。同时,各科室(单位)应及时召开内部工作人员述职会。

考核领导小组将绩效考核综合评分情况反馈各科室(单位),并将创新创优加分审核情况进行公示,科室(单位)如对评分或加分事项存在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各科室(单位)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实行“三结合”:

(一)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年度综合考评得分作为本科室(单位)年终考核系数重要参考依据,与本科室(单位)每一位成员的年终奖挂钩。

个人得分=科室得分×个人职务系数(年终由班子会确定)

个人应得奖金=普通工作人员分配奖金的总额/全体人员个人得分总和×个人得分

(二)与选人用人相结合。科室(单位)考评结果作为推荐使用和局内部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与评先评优相结合。对于年度考核前三的科室(单位),在年终个人评先评优提高相应比例。

五、组织实施

成立年度绩效考评考核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绩效考评考核具体工作的实施。

附件:1. 梁溪区人社局2017年度作风效能考核评分细则

2. 梁溪区人社局各科室综合工作考核测评表

3.  2017年度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