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无锡市梁溪区江南艺术碧玺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1 13:30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号 | 0161907B-2017-00150 | 生成日期 | 2017-09-21 13:30:00.0 | 公开日期 | 2017-09-22 13:33:00.0 |
| 文件编号 | 锡梁价〔2017〕3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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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核定无锡市梁溪区江南艺术碧玺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 | ||||
无锡市梁溪区江南艺术碧玺幼儿园:
你园关于核定保育教育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根据《关于公布市辖区人民政府定价管理权限的通知》(苏价法〔2015〕316号),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无锡市区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锡价费〔2016〕70号),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锡教发[2016]26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核定你园保育教育费从2017年秋季学期所有新生均按550元/生.月执行,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同时,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2017年9月21日
抄送:市物价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