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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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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梁溪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8 11:08      来源:区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梁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梁溪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不存在收费情况,完全是免费提供信息。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要问题:公开信息数量还不够多。

  2、改进措施: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中政务公开要求

  (一)全面落实权责清单标准化。根据省市区三级四同标准化权力清单,梳理本局12项标准化权力清单,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布。依托全省政务服务网,对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编码、权力类别、设定依据、行使主体等进行标准化指引,配套公开权力办事指南,公布办理范围、运行流程、材料目录、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等基本信息。

  (二)积极实施服务清单标准化。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和公平、可及为目标,对本局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4项。逐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对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进行标准化指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梳理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5项。不断优化各类事项网上办理流程,规范和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指南、工作标准。

  三、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军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落实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原则, 2017年通过“梁溪区司法局门户网站”“梁溪普法”官方微信以及新闻媒体、报纸报刊、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300余条,主要反映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政务动态内容。同时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四项原则,主动在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和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包括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预算表、“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表,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通过发布国家级、省级、市级权威解读稿件等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进行解读,增强了政策解读效果。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对社会关切度较高并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梁溪普法”官方微信,实时精准的推送政务信息,2017年共通过该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政务信息990多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21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