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区用工管理的建议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8-06-11 14:41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18-04039 | 生成日期 | 2018-06-11 | 公开日期 | 2018-06-1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梁溪区民政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用工管理的建议收悉。你在建议中分析的社区用工窘境确实存在,你的建议也很中肯,对下一步社区用工管理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根据你的建议,结合我区社区用工管理情况,现答复如下: 社区工作者是专职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是居民利益的重要维护者,是党和政府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
林月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用工管理的建议收悉。你在建议中分析的社区用工窘境确实存在,你的建议也很中肯,对下一步社区用工管理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根据你的建议,结合我区社区用工管理情况,现答复如下:
社区工作者是专职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是居民利益的重要维护者,是党和政府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对于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加快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日益壮大,但也存在着队伍结构不够合理、职业素质亟待提高、管理服务能力还不能较好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要求等问题。为深入贯彻省市有关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推动我区社区建设事业稳步发展。以夯实基础、促进和谐为主线,以强化服务、群众满意为根本,以加强培训、提质增能为手段,以推进社区建设、促进社会善治为重点,着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构建“强富美高”新梁溪提供基层干部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优化社区工作者配置。
坚持公开遴选、好中选优、合理配置的原则,选配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由组织选派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依法依规经选举产生或任命,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事务工作站专职从事社区服务的人员。
社区党组织人员配置,依照组织部门有关规定确定。主要承担指导开展党建工作,组织发动居民自治,密切联系群众,指导做好社区管理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区居委会人员配置,依照《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法》选举产生,专职成员按每600户1 人标准配置(一般配置5至9人)。主要承担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协助受理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活动,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社区事务工作站配置,原则上按每300户左右1名的标准配置。主要承接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下沉到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工作平台。负责承接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老龄、残联等民生事务保障服务,负责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科学普及、公民道德教育,协助做好社区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
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每3年依法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实行“一肩挑”,提倡社区社工和居委会成员兼职和交叉任职。
二、规范社区工作者的录用
社区党组织成员按照党章要求选举或任命产生。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基层党务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作风公道正派的中共党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由上级党组织提名,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也可以从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任命。
居委会成员由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服务群众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社区居民。居委会主任可以由街道办事处提名推荐,居民选举产生。
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简称“社工”)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工作由民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实施。 新录用的社工站社工、政策性安置人员、指令性安置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大学生等均须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三、加强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
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将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区、街两级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体系。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居委主任、工作站站长和社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集中培训,街道负责其他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定期组织全区社区工作者培训学习、经验交流等各项活动,努力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群众的能力。
规范岗位教育培训。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工站站长,每人每年岗位教育培训时间累计应不少于5天,其他社区工作者应不少于4天。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上岗前应进行岗位基本业务知识培训,初任上岗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天。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内容一般包括岗位任职培训、综合素质培训、社区实务和技能培训等。培训情况纳入社区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作为续聘、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提倡轮岗交流锻炼,按照“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的原则,鼓励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内不同岗位、不同片区,或跨社区轮岗交流。
强化专业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持证社工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定期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初、中、高级社会工作师开展政策法规、职业伦理、专业理论和实务技能的培训,中级社工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30小时,初级社工师每年培训不少于24小时。社区设立社会工作示范性岗位,鼓励持证社工带薪发起或参与社会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个案服务项目。组织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每名持证社工每年实施一个以上社会工作个案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持证社工服务群众的能力。
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采取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理论教学以专业理论和工作原理为主,结合实际讲授;案例教学以典型案例为主,开展互动式教学;现场教学以学习先进典型为主,开展实地参观研讨。也可活化培训方式,适时组织知识竞赛、经验交流、社工论坛等活动,使培训更具指导性、实用性和吸引力,激发学员的学习热情。有条件的街道可结合工作需要,选派优秀社区工作者赴外省市和境外接受社区工作专题培训。
四、完善社区工作者的管理考核
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街道负责对本辖区社区工作者的领导和管理。被选任或聘任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统一委托劳务派遣单位或街道社会工作者服务中心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制。
落实日常工作制度。根据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事务工作站的功能职责,合理设置社区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推进社区管理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实行社区扁平化、网格化管理的分片包干、服务承诺、错时上下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密切社区工作者与社区居民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社区“一站式”服务、代理代办等服务制度,真正实现社区服务“无缝隙、全覆盖、全天候”。
加强绩效考核制度。以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具体由街道组织实施,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组织考评与第三方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在居务公开栏中公示,作为社区工作者续聘、解聘、奖惩、调整岗位和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健全社区工作者的激励机制
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调动社区工作者扎根社区、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关心社区工作者的成长进步,在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培养发展党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区定期组织开展一次“十佳社区工作者”推荐评选活动,对工作成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及时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街道也要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奖励力度。探索打通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健全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考录公务员、招录事业编制的政策,有计划地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选拔、调任事业单位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坚持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并重,建立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社区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启动罢免程序或予以辞退:新录用的社区工作者未在3年内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连续2次考核基本称职或1次考核不称职;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工作失职,对居民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一年中累计15天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区工作的;由于能力所限或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所担负工作的;其他法律法规或文件政策规定的退出情形。
梁溪区民政局
2018年6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