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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服务业纾困发展专项资金销售收入增量奖补申报

发布时间:2021-05-20 16:30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     

各街道:

  为更好地保障辖区内服务业企业在新冠疫情期间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降成本、拓市场、促消费推动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无锡市服务业企业纾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请各街道组织相关企业进行服务业纾困发展专项资金销售收入增量奖补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2019年12月31日之前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库为准);

  (二)申报单位依法经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的企业;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其法人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申报单位符合“意见”和“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支持标准

  对2020年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19年注册成立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19年销售收入按其成立以来平均每月销售收入乘以12个月算出),按不超过销售收入增量的2%给予奖励,其中批发企业按不超过销售收入增量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020年较2019年销售收入增量的专项审计报告;

  4.2019年、2020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6.企业申报信用承诺书。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申报入口(从无锡市财政局官网http://cz.wuxi.gov.cn首页下方“专题专栏”板块点击进入后在最下方再次点击进入),注册登录后在“发改委”项下相应申报类别进行网络申报。申报单位确保并承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无误。

  2.各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受理审核。区发展改革委对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完毕后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委。通过网络初审的企业,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下载并用A4纸规格打印申请书,按通知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委,同时填报附件表格发送至邮箱。

  五、申报受理时间

  请于2021年3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3月22日前完成纸质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发改委网站(http://dpc.wuxi.gov.cn)查询和下载;《无锡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由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填报系统登录网址http://wuxicredit.wuxi.gov.cn/;

  2.各街道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辖区的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推荐,对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获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单个企业奖补金额少于5万元的不予支持(规上服务业企业销售增幅超过250万,批发业企业销售增幅超过1000万申报)。

   梁溪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