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梁溪区审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29 11:30 来源:区审计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无锡市梁溪区审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一、受理申请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审计局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本机关的办公地址:无锡市解放南路688号;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82830565邮政编码:214001。
二、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无锡市梁溪区审计局网站上在线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表》可在无锡市审计局网站上下载。
(2)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无锡市梁溪区审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
(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在网上下载或自行复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告知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告知书;
(3)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收取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依申请公开要适当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无锡市梁溪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五、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
六、无锡市梁溪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