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梁溪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9-17 来源:梁溪区委巡察办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7日至5月17日,区委巡察组对区应急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7月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7月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费海良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科室、安监大队、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梁溪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区应急管理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4个方面12类共38个具体问题、38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整改工作。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会议,抓进度、抓质量、抓协同、加强督查督办,逐条逐项对帐销号,确保整改工作高效运转并取得实质性成效。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思想不够自觉”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必学议题,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9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全面深入抓好贯彻落实。统筹推进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修订汇编全区29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2021年上半年度考核督促各街道、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从源头上防范风险,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印发《关于规范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梁减灾办〔2021〕5号),筹备建立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常态化落实灾害防范工作,不断提升全区防灾减灾水平。
2.关于“学习掌握重大政策法规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座、党团活动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应急管理重大政策法规,先后开展领导领学21场次,内容包括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以及视察江苏、福建、青海、西藏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新《安全生产法》及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邀请市应急局政策法规处、区司法局专业法律人士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5场专业解读。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以会代训、专题讲授、“送法到企”、执法式普法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有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执法意识。
3.关于“学习重形式轻质量”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规章制度,认真修订《中共梁溪区应急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中共梁溪区应急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运用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结合应急管理实际工作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先后开展9次理论学习交流发言。党支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运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活动,对局机关领导干部和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对新思想新精神的学习掌握,不断强化思想武装,指导和推动具体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
4.关于“适应体制改革变化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9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党组(扩大)会学习传达相关精神,并在局务会中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加以贯彻落实。合理配置科室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对重要科室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科室人员从专业性和平均年龄方面都有大幅优化。修订优化《梁溪区应急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对照各科室(大队、中心)职责,重点考核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工作成效,包括日常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并把对本科室职能掌握情况纳入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机制。
5.关于“围绕职能定位思考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立足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制定《无锡市梁溪区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调整方案》(梁安〔2021〕8号),在全区设立道路交通等1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推动各专委会建立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季度工作会议制度。制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飞行检查工作制度》《梁溪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暂行办法》(梁安〔2021〕12号),积极发挥各专委会在本领域的专业力量,全面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制定《梁溪区减灾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梁溪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梁溪区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及应急物资管理等制度规定》等相关制度,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明晰职责要求。
6.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自2021年7月1日起,全部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上交至市应急管理协会,让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真正对标准化评审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对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并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加入对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的检查内容,督促指导企业切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
7.关于“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每月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截至目前已召开月度专项整治推进会9次,定期研判形势,从工作进度、标准着手,对推进不力、标准不高等问题及时警示提示,统筹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对专项整治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2次,约谈人员5人。
8.关于“火灾多发缺乏有力防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定期召开月度专项整治推进会,同步通报全区火灾情况,会同消防救援大队每月对火灾情况进行分析,将火灾事故与属地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考核挂钩,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区安委办牵头消防、商务和属地街道积极对消防隐患进行跟踪整改,恒隆广场141项消防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江尖大桥下无序停放产生管理回潮现象,下发督办函,责令区城管局牵头各属地街道对全区高架桥下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消除火灾险情隐患发生。
9.关于“强监管严执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截至目前,城管、应急、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共处罚安全生产类案件666件,罚款总额876.22万元。其中区街两级应急部门立案数202起、罚款总额414.21万元,分别同比上升162.3%、153.3%,立案数与处罚数增幅位于全市前列。在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中,共检查企业家数150家,立案85件,立案率56.67%,事前立案率排列全市第三。建立飞行检查制度,以执法促整治,9月制度成文以来,每月各专委会全部落实到位,先后成立检查组69个,开展检查75次,检查企业166家,发现问题隐患235项,立即整改72项。
10.关于“执法检查规范化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区局和各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81人参加执法证考试,参加人数全市第一,目前已全部通过考试,通过人数全市第一。组织区局和各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40余人参加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努力提升全区执法人员专业素质。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安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贯穿全过程,主要采取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普法、把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搬进企业、送到安全生产一线,对企业提出的安全疑问进行详细解答和指导等形式提升企业的法治意识。深入开展市区街道三级联合执法、街道交叉执法等形式,开展5次市区街道三级联合执法检查、7次街道交叉执法检查,将于近期开展各街道执法技能竞赛活动。
11.关于“案件审核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内审制度等议事规则》,明确案审会组成人员、审理案件范围、工作职责及审理程序等规定要求。
12.关于“案审会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制度》,对案审会议流程进行规范,明确会议记录由案件办理科室负责记录,法宣科进行汇总并定期对各类执法案卷进行检查。
13.关于“行政执法文书漏洞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等组织10余场次学习《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规制度,定期组织执法知识和执法案卷的学习,局法宣科严格法制审核把关,5次邀请市局法规处领导给大队及各街道执法人员进行授课和执法案卷的评析。定期邀请律师审核执法文书,邀请区司法局抽查执法案卷,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案卷网络巡查。
14.关于“学习研究贯彻还不具体”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结合年初与区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和《区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梁委发﹝2019﹞21号)文件精神,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修订完善《梁溪区应急管理局党组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大队、中心)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涉及各条线具体工作,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
15.关于“规章制度制定执行有脱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订《梁溪区应急局机关效能制度》《梁溪区应急局发文程序规则》《梁溪区应急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系统全面的内控制度,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物资采购手续与流程,建立办公物资领用登记表。规范档案管理,协调固定区域统一保管重要档案资料,安监科补齐2019年度执法检查记录,重要档案按要求归档。
16.关于“自查报告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自查自纠,杜绝“一稿多用”等形式主义,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等方式,分岗位、科室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划分出不同的风险级别,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评定的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建立风险监控处置长效机制。
17.关于“执法检查过程不真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结合巡察整改任务,以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为契机,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法制能力和业务技能,执法检查情况全部实时录入执法系统,确保全方位真实反映执法检查情况。
18.关于“日常执法检查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合理配置科室人员,对安监科人员结构进行了调整,更换科室负责人,新配1名新招录的自动化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科室人员从专业性和平均年龄方面都有大幅优化。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局、区局组织的执法及监管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员能力和素质。
19.关于“大额支出存在先付后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议事程序的规定》,重大事项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认真做好集体研究相关会议记录的收集整理。修订完善《梁溪区应急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应急管理专项经费、办公经费签字审批、执法车辆日常维保等流程进行严格规范,并通过干部大会、宣传教育等形式让每名干部职工熟悉掌握,确保报账手续、票据管理、清单资料完备。
20.关于“政府采购验收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深入学习贯彻政府采购验收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事项的履行,对智慧用电安全监管平台、“双控”平台及智慧用电专家验收评估项目等,补全验收资料、系统培训资料及终验合格证书。
21.关于“票据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单位财经支出,指定专人管理票据,业务费用支出严格按照科室申请、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流程办理。
22.关于“费用报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落实一餐一票一结制度落实,杜绝挂单记账行为。完善报支手续,项目报销附件不完整、清单资料不齐全拒绝办理。
23.关于“议事重点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细化“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主体、决策流程、主要程序,形成决策程序规范、议事规则严密、监管措施有力、相对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予以明确和细化。
24.关于“党组会议的严肃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提高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形成决策,杜绝出现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的现象。
25.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记录党组会议情况,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工作,记录簿分别按会议类别实行专簿记录,做到字迹工整,全面如实,规范完整,客观地记录每位成员的表决意见、理由等情况,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26.关于“党建工作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重新完善《2021年梁溪区应急管理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党组抓党建成员分工,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做好党建工作宣传,占领意识形态阵地。
27.关于“党组、局、党支部概念混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领导干部、党务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章程》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区分党组、局、党支部制定议事规则,对相关工作进行明确。
28.关于“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完善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支部工作要求,按时段按要求完成“三会一课”。完善支部换届选举和增补支委相关材料,制定党务知识学习课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
29.关于“思想认识还存在一定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在教育培训计划中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将意识形态纳入各党支部重要议事范畴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9月份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当前工作形势,研究方法措施,推动全办党员干部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第一线。
30.关于“责任制落实还不够紧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确定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同时,明确党组成员张伟中为分管负责人。班子成员进一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并在述职报告中单独体现工作落实情况。
31.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要求节前及重要时间段必须进行意识形态形势分析,党组班子对容易产生的社会言论及时做出回应,做好舆论的宣传引导,确保安全生产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不出现问题。
32.关于“阵地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规范新闻稿审批流程,确保新闻质量。加大宣传经费投入,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安全领域宣传。结合年度工作,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占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
33.关于“选拔任用材料不够完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规范梁溪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和全程纪实复核的通知》以及市、区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制度要求,修订完善《梁溪区应急管理局中层干部任用工作实施意见》,从严从紧把握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程序要求,在试用期人员转正、推荐市“最美应急人”活动评选中均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34.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要求,集体研究讨论相关干部职务任免。
35.关于“培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招录遴选“90”后优秀年轻干部,目前在职职工共有4名“90”后干部、2名“00”后干部,干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鼓励中青年干部参加注册安全师考试,举办专题培训1场,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等专业书籍20余套,目前全区应急系统参加注安师考试40名。
36.关于“落实巡视问题整改牵头力度仍需加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针对“飞线”充电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将智能充电桩、遮阳遮雨棚按照一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将此项工作纳入街道年度考核,并作为提升城市安全水平、增强市民幸福感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牵头各街道,在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大力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顺利完成15000个充电桩建设任务,截止12月已完成安装18000个,预计全年完成20000个,超目标任务33%。
37.关于“落实区委巡察问题还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机关公文管理,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起草下发的各类文件层层把关,要求各科室对拟定的党建工作文件由局党组书记审核签字后以梁应急党组文件印发,对局机关工作类文件由局长审核签字后以局机关梁应急文件印发,同时加强公文处理业务指导,确保公文使用规范。对局领导重新研究,明确AB岗,增加工作间的无缝衔接。加强财务管理,履行各类合同条款均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违规行为。
(二)前期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关于“厂中厂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制定《梁溪区深入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厂中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交叉执法联合检查,对全区“厂中厂”出租方127家、承租方956家开展各类安全检查,覆盖比例已达120%(超过一轮),不少“厂中厂”已实现搬迁改造或产业升级。截至目前,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共对“厂中厂”企业检查1304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3100条并完成整改,立案37起,处罚金额69.5万元。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年底前取得实效并纳入常态化监管。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应急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把巡察整改与应急管理事业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和思想作风建设,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服务梁溪发展。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问题,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以实际行动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心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系统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信仰信念,培育“应急人”的价值观,勇于赴汤蹈火,甘于牺牲奉献,确保梁溪保持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巡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的,深入剖析原因、突破关键环节,确保每个问题的整改落到实处。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将逐一跟踪,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坚决防止回潮反弹。
(三)着力转化整改成果,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全面发展。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发展。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紧密结合起来,同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体现在全局上下改进作风、创新机制、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上来,以优良的作风和高效的服务,促进应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059017;电子邮箱237856874@qq.com。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