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欢迎您!

今天是:

部门文件

当前位置:首页 >> 扬名街道办事处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关于印发《扬名街道办事处公开承诺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12:52      来源: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1-02472 生成日期 2021-11-03 公开日期 2021-11-03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扬名街道办事处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扬名街道办事处公开承诺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政 务服务水平,现就政务、财务、就业、教育、医疗、扶贫、拥 军优属、便民服务等方面,建立公开承诺制度,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扬名街道政务公开承诺制度

  附件 ∶2.扬名街道财务公开承诺制度

  附件∶ 3.扬名街道就业公开承诺制度

  附件 ∶4.扬名街道教育公开承诺制度

  附件 ∶5.扬名街道医疗公开承诺制度

  附件∶ 6.扬名街道扶贫公开承诺制度

  附件 ∶7.扬名街道拥军优属公开承诺制度

  附件 ∶8.扬名街道便民服务公开承诺制度

  附件 ∶9.扬名街道物业管理公开承诺制度

  附件 ∶10.扬名街道城管工作公开承诺制度

  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

  2020 年12 月22

  附 件 1

  街道政务公开(承诺)制度

  为促进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履行职能,优 化服务,树立优质政务服务新形象,特制定本制度,郑重向社 会和服务对象作出承诺。

  一是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 办事要求和办事结果。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告栏、微信 公众号等方式及时更新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群众考核,  接受群众评价。

  二是强化诚信意识。坚持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义务, 决杜绝推诿、拖延、扯皮现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的思想,不断提升诚信行政水平和提高诚信履职意识。

  三是健全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前,应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 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落实责任。

  附 件 2

  扬名街道财务公开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扬名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 范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促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确保 财政性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促进扬名街道经济社会健 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 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及省市有关文件精 神,结合扬名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扬名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 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规范、加强 管理。认真学习贯彻财经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财务 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财政资金 安全。

  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财政 财务管理工作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权力透明、监督有力。街 道主要负责人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履行法定的 财政财务管理职责,对本单位财政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合法 性、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

  二、部门预算管理

  (一)扬名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发

  展计划和实际情况,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年度部门全口径预算。

  (二)扬名街道统筹预算内外财力,编制综合财政预算,严  格执行“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预算一个盘子”的要 求, 各项收支必须全面完整地纳入预算,不得在预算之外留有收支 项目。

  (三)收入预算包括∶财政经常性拨款(含本级财政拨款、 上级专项拨款、办案经费)、上级补助收入(条线部门拨款)、非 税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所有收  入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四)支出预算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支出。编制的支出预算,保证本单位 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项目支出 应当严格控制。

  五)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 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 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 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紧密结合本单位承担事权大小、辖区服务 人口数量及事业发展需要,根据财力可能和单位实际从紧编制,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上级政策文件、合同、付款凭证复

  印件等)。

  三、非税收入管理

  (一)收入范围包括非税收入和暂存款收入。非税收入是指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 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 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暂存 款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暂收的保证金、押金、代收代付款、 费用分摊等多种暂存性质的往来款项。

  (二)各项收入按要求纳入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严格实  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实时入库”的管理方式。

  (三)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积极 拓宽非税收入渠道,做到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 减征、免征,严禁擅自设立、变更收费项目及其范围、标准。

  (四)扬名街道定期与区财政局、代收银行核对非税收入征 收信息,确保非税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解缴区财政局专户。

  (五)扬名街道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据实及时入账, 不隐瞒,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 管理的非税收入,按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

  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四、财政票据管理

  (一)扬名街道在统一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现电 脑开票及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结合现行财政票据管理要 求,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与管理制度。

  (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等收费行 为,定期对非税收入征缴项目进行审查,对已取消和停征的收

  费项目及时清理,切实做到以票控收。

  (三)财政票据实行凭证购领、分次限量、核旧购新的购领 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做好票据的领购、使用、登 记、 缴销与保管工作。

  (四)财政票据专票专用,按顺序打印,字迹清楚、内容完 整、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严禁转借、转让、代 开、买卖、销毁、串用混开、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等行为。

  (五) 扬名街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代收款项、 分摊费用、内部往来款项等使用“无锡市梁溪区资金往来一般 缴款书”。

  (六)做好票据存放库房(专柜)的防盗、防火、防潮、防 蛀、防爆、防腐等工作,确保票据存放安全,已开具的票据存

  根,至少保管5年以上。

  五、财政国库管理

  (一)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要求,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 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 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 位 。

  (二)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在中国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财 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 额账户及预算外资金专户;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在商业银行为预 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三)所有资金支出均严格按规定通过区国库支付中心办

  理。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 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四)直接支付支出包括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专项支 出及公用支出等。授权支付包括公用支出中的零星支出及小额 现金的提取。

  六、银行账户管理

  (一)账户设置坚持符合规定、满足需要、从严从紧的原则, 应当有利于财政部门实施监管、调度资金、执行预算和会计核 算 。

  (二)严格控制新增专户,合理界定专户功能,科学制定专 户收付流程,每个账户都要定性、定位、定功能,同类或相似 性质资金应当归类设置账户。

  (三)设置、开立、变更及撤销银行账户的,必须由扬名街 道财务机构统一办理,先填写《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核 查表》,并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四)按照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 户,不得交叉或超范围使用,不得出租、出借、转让银行账户, 不得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信用,不得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 金 。

  (五)对不同性质或需要单独核算的资金,建立相应明细账, 分账核算。对未经审批开设和多头开设的预算单位账户,坚决

  予以纠正和撤并。

  七、财政支出管理

  (一) 人员经费

  1.实施规范津补贴和实施绩效工资,严格执行市、区有关 规定,不得再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 目,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不准发放有  价证券和实物,不得接受下属单位提供的各项津贴补贴和实物。

  2.严格控制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奖励,确需支 付条线的奖励,在报销时,须附上级文件,并经区政府主要领 导 审批同意。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要附表彰决定。比赛项 目奖励的发放,须提供活动方案。外请专家产生讲课费等外单 位人员费用,须经分管领导审批,标准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 法中的相关规定。

  (二) “三公一会”经费 1.公务接待费

  (1)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 理规定,公务接待须制定接待方案,编制经费预算,报区委、区 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2)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 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党政机关部门之间 用公款相互宴请。

  2.因公出国(境)费

  (1)因公出国(境)活动,包括访问、考察、培训、参加国 际活动等,应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因公出 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

  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规模。

  (2)开支范围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实行出国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凭 经由区政府及财政局审核批准的《无锡市因公出国(境)经费  审批表》、组织部批准备案的《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进行  报 支 。

  3.会议费

  (1)坚持从严、务实、节俭的原则,会议经费原则上在年度

  公用经费中统筹安排,自行解决。

  (2)有关依据党章、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定期举行的会议所 需经费,会前制订方案,编制经费预算,报区委、区政府主要

  领 导 审 批 。

  (3)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

  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严格执行锡委办发〔2014 〕13 号文件,报销额度根据 《无锡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综合定额 控制。自2014 年7月1日起严格实行会议定点饭店管理制度, 非定点的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出具的会议费发票,一 律 不 得 报 销 。

  (三)培训费

  1.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 用。严格执行锡财行〔2014 )4号文件,实行综合定额标准,

  总额控制。讲课费严格执行文件标准。                      2.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国内考察培训经费

  的管理规定,考察培训费需制定方案,编制经费预算,报区委、 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四)差旅费

  1.严格执行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分地区住宿费和伙食补助 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按文件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对未经批准出 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2.已车改部门的工作人员自备交通工具赴本市市区以外地 区开会或参加其他公务活动的,填制交通费补贴审批表,附过 路费等发票及相关会议通知、文件,经部门主管领导(分管领 导)审核批准后,在部门公用经费中报支。发生住宿的,凭住 宿费发票,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补 贴 。

  (五)工会经费

  1.坚持民主管理、服务职工的原则,严格工会经费的收缴、

  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及时、足额收缴。

  2.工会经费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 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的收入等。工会经费主要 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 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事业支出等。

  3.严格控制开支范围,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职工 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得将由各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

  在工会经费中开支。

  (六)专项资金

  1.根据上级条线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编制专项资

  金预算,经区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报区人代会批准执行。

  2.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按照规定的内容、范围、标准 在专项资金预算内进行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与日常工作 经费调剂使用,必须按实报支,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 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上级财政安排的专

  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3.专项资金支出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按政府采购 管理程序办理。

  八、财政资金管理

  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实施担保和出借各种资金,不得以 任何形式为企业验资代垫资金,不得违反规定进行集资,也不 得购置各种股票和基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 理,如有特殊情况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

  九、国有资产管理

  (一)认真管理本单位的各类资产(仅指非经营性资产,下  同),单位(部门)负责人作为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本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

  (二)资产是指扬名街道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  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 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

  资等。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

  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十、会计核算管理

  (一)各类支出票据必须是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款收 据和发票,即必须盖印省财政厅票据或税务部门统一发票监制 章,票据内容、项目真实、完整,用途清楚,时间准确,摘要 简明,大小写金额相符。同时,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单位主要 领导审批等手续齐全。

  (二)财务部门对支出凭证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将发票进行 网上比对,不得以白条等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列支出,支付工程 款 必须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烟酒类、娱乐场所和旅游费发票不 能报销,原则上出租车发票不得报销;单位购置办公用品、图 书、日用品等须附相关清单。大额餐费、食品、礼品发票需注 明用途、人数、标准。公务用餐实行一餐一票一结制度。转账

  支付时,收款单位名称与发票公章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三)在公用经费报支中,应主要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严 格控制授权支付提取现金。各单位须按照公务卡结算制度,规 范操作使用公务卡,单位公务卡资金来源仅限于单位通过财政 授权支付方式转入的财政性资金。单位公务卡只可用于委托代 扣业务的扣缴和与个人公务卡结算,不得办理其他转账或取现 业务。单位卡使用应设定限额,单位卡专用账户中的总金额不 得超过5万元。通过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不再从单位零余额 账户提取现金,考虑到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提取小额现

  金,设定单位当曰从单位零余额账中当日单笔提现限额不得超 过 5万元。如有特殊需要,应提前向区财政局书面说明情况, 经审核同意后办理。

  (四)财政性资金不得同户名划转。各单位不得将财政性资 金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划入本单位其他账户(除与单位公务卡、 社保缴费专户和纳税专户划转之外)。

  (五)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 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 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 不得以现金支付。因工作需要必须领取支票的,填列请款审批 单,填明申请金额和用途,经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领用后原 则上 3 曰内到财务部门核报。

  (六)日常公用支出和小额零星采购支出,原则上一律使用 公务卡结算,不再使用现金支付,凭发票、 POS   消费凭条等单 据进行报支。在职职工因公务支出时,根据银行卡受理条件, 个别商业网点无法使用银行卡结算,可先用个人卡或现金支付 后,再凭相关凭证由本单位按规定进行报销。各单位不得办理

  单位卡向个人卡划转属于个人因私消费的资金。

  (七)对于不真实、不合理的开支凭证,财务部门有权不予 接受,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开支凭证,财务部门有权予 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十一、财务机构管理

  (一)扬名街道按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

  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 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 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

  (二)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证书。会计和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 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三)扬名街道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薄,根据实际发生的业 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财 务会计报告。扬名街道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预决 算、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 度、内部控制制度、收支审批制度等财务管理体系,做到用制 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五)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 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 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 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 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 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附 件 3

  扬名街道就业公开承诺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就业政策及无锡市有关规定执行职责。

  2.认真、耐心地解释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在街道办 事处领导下指导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本职工作,在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指导下做好具体工作,遵纪守法,遵守劳动纪律。

  3.做好街道的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 指导下,负责编制扬名街道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计划。

  4.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按时整理、汇总、上报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各类台账、报表。

  5.严格按规定办理两项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的审核和公不等相关事宜。

  6.耐心细致的接待群众的政策咨询,做到对待群众耐心。

  7.严格按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8.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做到上传下达。

  附件 4

  街道社区教育公开(承诺)制度

  为落实社区教育工作方案,有效推进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

  社区教育管理办公室特制定如下工作管理制度∶

  一、督导检查制度

  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年两次对基层工作进行全面督察、调研、 指导。内容主要包括有关社区教育的宣传、档案、制度和保障、 队伍及建设、基地和网络、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各类人群培训

  及成效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二、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开展大型社区教育宣传活动不得少于两次。向社区 居民宣传理念的同时,要重点向居民介绍年度内所进行的各教 育 培训的计划、地点、时间、学习方式等,扩大参与面。

  2、每月上报一次信息。

  3、各社区要有固定的社区教育宣传标语、宣传橱窗、板报

  或专栏,定期向辖区居民介绍相关知识。宣传内容要有记载。

  三、队伍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专职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志愿者会议,布置 下一阶段工作内容。

  2、工作公开制度

  各项工作施行量化管理没顶起予以公布,年终进行考核。

  四、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要规范。各社区分别建立社区教育档案,争取实现与

  国家标准接轨。

  五、常规工作管理制度

  各社区建立规格统一的工作原始记录本。活动事前要有方 案,事后要附小结。

  附件 5

  扬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承诺

  为更好地为辖区群众提供卫生健康服务,做以下服务承诺。

  一、   承诺内容

  1、门诊服务。门诊设导医台,提供咨询服务。无家属陪

  同的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病人,引导其就医。

  2、急病病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必要时先就诊。

  3、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全科门诊提供医疗服务。

  4、合理诊疗。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和治疗。

  二、  承诺内容的监督管理                                                    1、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2、发放意见征求表,征询病人对医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服务中心加大服务检查力度,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三 、 违 反 承 诺 的 处 罚

  因工作人员服务语言、态度或行为不当,产生纠纷或投诉

  的, 按服务中心各项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6

  扬名街道扶贫工作公开承诺制度

  1. 严格按照国家扶贫政策及无锡市有关规定执行职责。

  2. 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准确 解答国家 有关扶贫政策、文件精神,做到热心、诚心、耐心。

  3. 按照市、区“阳光扶贫”工作部署要求,积极落实“阳 光扶贫” 结对互助,确保每个季度入户走访工作按时到位。

  4. 贯彻“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 责任 追究制。对来信、来函件件必复。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 对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及时答复。

  5. 自觉接受政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检查,认真解答其所 提出的问题,虚心接受批评,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不得以各 种理由推托不办。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 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 件 7

  扬名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承诺

  1. 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及时、 妥善处理退役军人相关事项。

  2. 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准确

  解答来访 军队退役人员的咨询,做到热心、诚心、耐心。

  3. 按时办结,办事公正。接受退役军人咨询和处理相关 事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时办结,不借故推诿,

  杜绝不负责任的现象。

  4. 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 有关规定 性文件办理退役军人事项,严格按程序办事。

  5. 廉洁自律,谢绝礼请。不收受任何礼品、礼金、有价 证券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 动 。

  附件 8

  扬名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办事企 业、群众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扬名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特向 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服务环境承诺

  “中心”提供整洁、卫生、文明、便利的服务环境,大厅 内 设立休息等候区和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公示中心进驻服务事 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设立导 服台,提供与“中心”服务内容有关的各类咨询;各服务窗口 及公共区 域整洁有序,备有必要的便民用品。

  二、服务礼仪承诺

  认真执行为民服务中心行业规范,统一着装,佩证上岗, 态度可亲,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并使用礼貌用语,做到“笑

  脸迎、 规范行、业务精、快速成”。

  三、服务规范承诺

  切实执行中心办件管理的各种规定,规范业务运作,认真 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坚持“便 民、规范、高效、廉洁”原则,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 办”和 “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四、服务监督承诺

  对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大厅设有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 查实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 件 9

  扬名街道物业管理公开承诺制度

  为给群众营造一个舒适、文明、整洁的生活环境,提供高 效的公共服务水平,结合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打造一支作风过

  硬,业务精湛,深受广大群众信赖的队伍,特制定以下承诺制

  1、积极宣传和执行国家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工作中严 格依法办事,认真执行各项行业管理规定、管理制度和各项工 作 流 程 。

  2、转变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遵守各项管理 制度,不以任何形式接受群众及业务单位赠送的礼品,虚心接 受各方面意见和批评,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实行首问责任制,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 我有事为借口推脱责任。工作期间自觉使用文明用语,上岗着 装整齐、举止得体,做到文明礼貌。

  4、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利用各种信息载体,公开办事依据,

  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

  5、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和业务知识,全力打造一支综

  合素质过硬、业务水平精湛的工作队伍。

  6、认真受理投诉,对上门投诉、电话投诉、网络投诉及咨 询,处理率达到100% ,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有诉必查, 有查必果。

  7、加强小区物业监督,加大小区物业的监管力度,规范小 区物业服务。

  附 件 10

  扬名街道城管工作公开承诺制度

  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流程,准确使用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做到裁量准确,处罚得当。坚持使用文明用 语,杜绝粗爆执法。

  二、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加强作风纪律,办事雷厉风行, 杜绝推诿扯皮,推行“马上就办”,让群众少等待,少跑路。

  三、服务群众,强化担当。强化为民服务,对群众来信来   访反映的问题,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以群众“满意” “不满意”来衡量我们的工作。

  四、正确履职,优质服务。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 业务知识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文明素质、执法水平、服

  务 水 平 。

  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加强规范执法,提供 优质服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处罚、乱作为等侵害企业合法 权益的行为,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破坏营商 环境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和 干 扰 。

  六、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 八项规定。严禁吃、拿、卡、要,杜绝私自收费,私设“小金 库"。不公车私用,不利用职务、工作谋私利、徇私情。

  七、加强内部监督,推进规范执法。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严明纪律要求,强化问责,对城管执法队员的上路执勤、执法 行为、城管形象进行巡查监督,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 题,确保执法合理、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