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评审要点(试行)
发布时间:2021-12-01 14:38 来源:梁溪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1-02774 | 生成日期 | 2021-12-01 | 公开日期 | 2021-12-01 |
| 发布机构 | 梁溪生态环境局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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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梁溪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评审要点(试行) | ||||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评审工作,根据《无锡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办法(试行)》(锡环土〔2020〕1 号)、《无锡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单位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试行)》(锡环办〔2021〕40 号)和《关于2020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质量技术核查情况的通报》(锡环办〔2021〕205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梁溪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要点(试行)》。
一、规范报告评审
(一)评审目的
调查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对相关报告开展技术评审,是检验报告及其结论规范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重要抓手。
(二)评审范围及主体
对于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调查报告。
报告的评审工作由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会同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组织开展。
(三)评审部门职责分工
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1.确定组织评审方式;2.受理申请;3.建立专家库;4.档案、信息管理;5.报告质量信息公开;6.配合省、市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 修复名录。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主要负责:1.核实地块用地面积(四至范围)、历史、现状、土地使用权人、规划用途、用途变更、有关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等信息;2. 推荐省级专家进入专家库;3. 确定部门代表参加评审。
(四)评审流程
1. 评审(初审)申请
调查报告完成后,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向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提交评审申请及相关材料(申请表及承诺书样式见附件1-3, 调查报告评审提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 。
2. 评审(初审)受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收到业主单位评审(初审)申请后,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是否完整等进行形式审核,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不予受理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 组织评审(初审)
对正式受理的评审(初审)申请,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初审),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优先选择具有相应经验的专家,兼顾相关行业专家,专家组长应有5年及以上相应从业经验。评审(初审)工作除会议审查外, 必要时应进行现场踏勘。评审(初审)工作应于正式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开展抽样检测等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
4. 评审(初审)意见报备
调查报告评审完成后,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会同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对调查报告出具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形成后5个工作日内采取适当形式将评审意见告知申请人,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 评审会议有关事项
1.评审意见形成
专家评审会议前,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需提前将待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送达专家组所有成员,并充分预留会前报告审核时间,原则上会前审核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地块情况复杂的应按需延长会前审核时间。会前审核过程中,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踏勘,业主单位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所有评审专家均完成并提交个人评审意见(详见附件5)后,方可召开专家评审会议。
经专家评审会议会审后,评审专家组综合形成评审意见(专家组评审意见表参照附件5),由专家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专家组对其出具的评审意见负责。
2. 评审意见内容
调查报告评价要点参照附件6。专家个人审查意见、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评审(初审)意见,均应包含附件7所述内容。
评审(初审)未通过的报告,评审(初审)意见中应明确进一步补充调查并重新申请评审等要求。
3. 评审会议参会人员
评审(初审)会议参会单位和人员应包括: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业主单位、报告编制单位、检测单位、评审专家组所有成员,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可视情况邀请当地政府代表、环境执法等相关人员一并参加。必要时,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可视情况参加调查报告的评审活动。
二、 做好备案管理
(一)做好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应用
报告评审前,业主单位要及时将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按要求上传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评审工作完成后,调查报告评审意见由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上传管理系统。根据评审意见,需要进一步修改的报告,业主单位要在评审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完善后的报告及相关资料上传信息系统。
(二)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备案工作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十条”等相关要求,有关责任主体要将地块调查报告报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登记表及备案材料清单分别见附件8、9。
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在收到备案材料后,要及时对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有材料不齐全或其他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确认材料符合备案条件后,出具备案通知书(见附件10),并同时抄送市生态环境局。
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加强各环节材料备案管理,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进行备案,妥善保存评审申请材料、评审意见等相关材料,认真做好各项备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入库等工作,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
- 强化质控管理
(一)加强信息公开
相关责任主体要规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各项工 作,并及时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将有关工作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修复施工期间,应当设立公告牌和警示标识,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等。对于开展评审的报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将报告评审通过汇总情况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报告编制单位名称、提交报告总数、一次性通过率。
(二)严格信用管理
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需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分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账号并及时填报相关信息。相关单位和个人未完成平台登记的,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将不予受理相关报告或方案的评审及备案。
同时,鼓励组织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业主单位登录信用记录系统,查询执业情况,选择合适的从业单位和个人。鼓励在招标文件中将从业单位在信用记录系统是否存在信用记录,评审一次性通过率等纳入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评标标准。
(三)严格报告评审
压实调查机构主体责任,调查项目负责人及报告审核人应具备环境、土壤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评审会议中调查报告的汇报、答辩工作由调查项目负责人或报告审核人进行。提高质控管理要求,建议涉及到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的地块,采取实验室间平行样质控措施。
(四)严格考核惩戒
严格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对各类抽查、核查中发现工作质量不达标的调查机构和个人实施市级审核制度,在惩戒期内,由区级组织开展初审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进行评审。
附件:
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申请表
2. 申请人承诺书
3. 报告出具单位承诺书
4.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申请材料清单
5. 专家个人(专家组)评审意见表
6. 无锡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质量评价要点
7. 调查报告评审意见主要内容
8.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登记表
9.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备案材料清单
10. 无锡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备案告知书
附件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
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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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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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类型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 □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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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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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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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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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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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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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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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类型 |
□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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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 县(区、市) 乡(镇) 街(村)、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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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 ° 纬度: ° o□项目中心 o□其他(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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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申请的,填写土地使用权收回时间) |
年 月 日 |
前土地使用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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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 |
(可另附图) 注明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占地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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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现状为工矿用地的填写该栏) |
□有色金属冶炼 □石油加工 □化工 □焦化 □电镀 □铅蓄电池 □农药 □制革 □钢铁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用地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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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
□第一类用地: 包括GB50137规定的□居住用地R □中小学用地A33 □医疗卫生用地A5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公园绿地G1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 □第二类用地: 包括GB50137规定的□工业用地M □物流仓储用地W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公共设施用地U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A33、A5、A6除外) □绿地与广场用地G(G1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除外) □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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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主要结论 |
(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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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审核意见 |
市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和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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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公章) 无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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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请人为单位的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申请人承诺书
本单位(或个人)郑重承诺:
我单位(或本人)对xxxx报告评审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报告出具单位提供的相应资料、全部数据及内容真实有效,绝不弄虚作假。
如有违反,愿意为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报告出具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对xxxx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本报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
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篇章: 签名:
本报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包括:
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篇章: 签名:
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篇章: 签名:
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篇章: 签名:
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篇章: 签名:
如出具虚假报告,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申请材料清单
1. 评审申请表;
2. 土地使用权人及报告出具单位承诺书;
3.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须加盖土地使用权人及报告编制单位的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章),报告编制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签名);
4. 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须加盖检测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报告编制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签名,检测报告应附采样、制样、分析测试记录);
5. 地勘报告(须加盖勘察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报告编制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签名,地勘报告如为引用资料,需提交原件备查;如为现场调查,需提供岩心编录及测试分析报告,水文地质调查还应提交抽水试验等有关原始记录、数据等备查);
6. 评审相关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提交纸质版至少一式三份,同时附电子版材料。
附件5
专家个人(专家组)评审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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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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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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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调查报告 £风险评估 £风险管控效果评估 £修复效果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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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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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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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评审报告的总体评价 £建议通过 £建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通过 £存在重大瑕疵和纰漏,建议不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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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
(至少要包括本通知“评审意见内容”中明确的相关信息,本栏不够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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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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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 |
年 月 日 |
附件6
无锡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质量评价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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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要点 |
主要评价内容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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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概述(6分) |
1、封面扉页等内容完整性、规范性,如:项目名称,项目委托方名称及其公章,编制机构名称及其公章、项目负责人、章节编制人、报告审核机制相关人员及其职称、专业、有效联系方式、签字等内容,是否存在项目人员配备明显无法支撑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报告摘要是否完整、准确、有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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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言概述全面性、规范性,如:项目背景及调查目的、原则、程序、方法、报告编制依据等是否全面、规范、合理、有效、有针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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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查范围合理性、明确性,地块名称、位置、边界、面积等信息描述是否准确、规范,调查地块边界是否充分依据地块利用历史或拟收储、开发利用规划进行划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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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块概况(12分) |
4、区域环境概况针对性、有效性,如:地形地貌、气候气象、土壤、水文地质、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人口密度和分布、地方性疾病统计信息等资料论述情况; 周边地块情况论述全面性、针对性,如:相邻地块使用历史与现状、土地利用方式及未来规划,周边敏感目标情况,相邻地块与调查地块之间相互影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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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论述准确全面性、针对性,地块利用规划明确、依据充分、有效。如:资料收集全面性和针对性,如地块历史卫星图片、原土地承包协议(土地证、房产证)、征地相关文件、地块历史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地块历史情况是否充分收集考虑了地块历次使用权变更信息及使用权人信息,地块生产、使用历史及年限,历次变化的场区利用布局,地块历次生产的工艺、主要原辅料及产品、污染排放、储罐、水池等地下设施、地下管线、泄露和污染事故以及废弃物堆放填埋、环保措施及设施、调查监测等情况; 地块现状是否充分收集考虑了地块目前使用状况和信息,场区平面布置,现场污染痕迹、残留设施及化学品、废水、废弃物等情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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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场踏勘工作全面性、针对性,如:是否有效考虑了地块历史及现状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处理、储存、处置,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痕迹,排水管或沟渠、污水池或其他地表水体,废物堆放或填埋区域,废弃或在用地下水井,地块可能受污染影响的区域等重点内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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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员访谈开展的全面性、有效性,如:访谈对象选取是否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和全面性,访谈信息是否有效可查,对访谈信息是否进行了充分甄别和整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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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布点采样与测试方案(30分) |
8、重点区域识别全面性,如:是否充分考虑生产、贮存、堆存、填埋、污染排放、污染防治、罐槽管线、污染泄露及痕迹、污染物迁移转化、相邻影响等可能存在污染的相关区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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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水文地质调查规范性、与调查需求相符性,地块土层分布特征、含水层渗透性等,地下水埋深、厚度、分布、补给径流和排泄、流速流向、水力坡降等水文地质调查是否满足地块调查乃至后续风险评估要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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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布点位置合理性、针对性、全面性、准确性;布点数量、样品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充分,采样深度是否符合规范、设置科学、依据明确;监测介质全面性,是否充分考虑了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泥以及地块残余废弃物等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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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特征污染物识别全面性,确定的检测因子全面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以及是否足以支撑下一步风险评估或开发利用等后续工作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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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采样测试方案科学性、合理性,现场采样工作计划、采样方案、具体采样方法、采样设备、样品流转安排、健康和安全防护方案、实验室样品分析方案等制定是否科学、准确、全面、有针对性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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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性、有效性,现场采样、样品流转及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对照点、对照样设置合理,空白样、平行样及运输样等质控样品是否考虑充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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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23分) |
14、采样点位定位准确性,采样现场定位、探测方法是否科学有效,定位是否准确可靠,现场快筛手段是否合理有效。涉及点位异常等相关情况,是否对点位位置、深度或数量等进行合理调整或加密,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污染范围划定所需的加密布点采样是否满足要求;数据异常点位排查分析所需加密布点采样是否满足需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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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采样方法规范性、科学性,如:土壤钻探、地下水建井、洗井等方法、程序是否科学规范,土壤和地下水等样品采集方法、取样工具、样品容器选择等是否合理,质控措施是否到位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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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样品保存、流转的规范性、合理性,样品流转方式、流转时间、保存容器、保存条件等是否规范、有序,质控措施是否到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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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实验室分析方法选取是否规范、合理,分析检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善、科学、到位,检测数据是否可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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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相关记录链条是否完整、可追溯,记录是否齐全、可信、规范,人员签字是否完整,如:现场钻孔、采样记录,地下水井成井、洗井、采样记录,现场快筛、监测记录,样品保存、流转、交接等记录单,有关影像记录,实验室样品制备、检测等原始记录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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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检测报告内容是否全面、准确、详实,编制是否规范,如:样品编号、检测项目、分析方法与时间、检测结果、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内容完善,签字盖章完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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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数据结果分析与评价(16分) |
20、样品检测数据汇总整理分析是否全面、准确、清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等标准选取是否合理、准确,相关标准未涉及到的污染物评价标准取值是否科学、合理,数据异常点排查分析情况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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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污染源溯源分析是否充分、合理、可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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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污染范围、深度、类型、程度的划定和分析是否科学、合理、清晰、明确,污染范围是否有明确界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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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论建议及附件(13分) |
▲▲23、报告结论是否完整、明确、可信,论述是否清晰、准确、规范,是否明确了地块污染物种类、浓度和空间分布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风险评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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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给出的建议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不确定性分析是否合理、充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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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报告整体是否规范、清晰,各类附件是否齐全,附件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如:报告正文插图、表,报告附图、附表、检测报告、工勘报告、调查现场影像照片、营业执照、检测资质、检测项目认证明细、访谈记录等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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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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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结果: £报告满分100分,该报告评分: 备注: 1、按照主要评价内容对报告逐项进行评分,每项评价内容得分最多可保留一位小数,扣分要充分考虑并反映该扣分项对相应评价内容及对报告整体结论准确性的影响程度; 2、对于报告不涉及的评价内容不予计分,扣除相应评价内容分值后计算总分,再将实际最终打分折算为百分制; 3、对于标注“▲▲”的评价内容,专家认为报告在该项评价内容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可能导致报告结论出现重大偏差的,报告评审不予通过,在最高分60分的基础上,每有一项“▲▲”项存在重大问题扣10分,其他非“▲▲”项无需再打分。并在此处详细说明存在的重大问题及其对报告结论造成的影响:
专家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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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调查报告评审意见主要内容
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与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是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地块基本信息、土壤是否受到污染、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内容。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调查报告还应当包括污染类型、污染来源以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内容。
3. 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结论,一般存在3种情况:土壤污染物超过风险管控标准;未超过,且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无法得出结论,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
4. 调查报告结论是否可信、评审是否通过等。
附件8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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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责任单位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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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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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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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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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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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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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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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办理备案中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及其信息均经本单位确认真实,且未隐瞒事实。本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公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本单位对调查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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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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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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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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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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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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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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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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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出具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技术指南、导则编制。本单位对调查报告全部内容和结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报告编制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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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备案材料清单
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登记表;
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包括进行评审的必要附件资料);
3. 报告评审意见及经专家签字认可的修改完善情况说明;
4.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对外公开的相关证明材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污染地块管理系统上传情况(应可通过网络查询验证);
附件10
无锡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备案告知书
xxx〔20xx〕xx号
: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 (报告/方案)及相关材料收悉。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1. (报告/方案)
2. ……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你单位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此备案告知书仅表明你单位上述材料已向我局备案,不作为对上述材料质量的评判依据。
受理人: 联系电话:
xxxxxx局
20xx年xx月xx日
抄送: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