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田军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7:14 来源:区审计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1-03149 | 生成日期 | 2021-12-24 | 公开日期 | 2021-12-24 |
| 发布机构 | 梁溪区审计局 | 文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田军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报告 | ||||
梁溪区委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梁溪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梁溪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梁溪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2日至5月6日,对田军同志2016年3月至2019年11月担任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田军同志自2016年3月至2019年11月担任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全面主持局行政工作,分管办公室和政工科。2016年以来,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统筹推进法治梁溪、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取得较好成绩。区司法局先后获得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委员协会2016年度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强制戒毒后续照管先进单位、2018年省未成年零犯罪社区创建先进集体、2018年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田军同志任职期间,致力于推进我区“法制梁溪”和“平安梁溪”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提高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规范化、智能化、实战化水平。同时,认真履行区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职责,推进“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完成队伍整合和机构改革,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
从审计情况看,田军同志任职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局领导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履职,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田军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田军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在内部管理、财务收支和工程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规范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财务收支方面
1.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不规范。
(二)内部管理方面
2.普法宣传用品管理不规范。
3.办公用品管理不规范。
4.合同签订不规范,内部复核管理缺失。
(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5.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6.项目未经比价流程,直接签订合同。
7.项目比价流程不规范,资料不完整。
(四)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
8.法律咨询服务重复投入。
9.设备维护不及时。
(五)资产管理方面
10.固定资产未纳入账面核算。
三、田军同志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和问卷访谈情况
审计期间,审计组就田军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和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以及相关廉政规定情况,与2名同志进行了个别访谈,无问题反映;向41人发放问卷调查表41份,有效问卷38份,总体评价为满意的27份,基本满意的6份,不满意1份,不了解4份。
特此报告。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委 无锡市梁溪区审计局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