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3-00226 | 生成日期 | 2023-02-21 | 公开日期 | 2023-02-21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瞻江街道办事处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瞻江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 |
关于印发《瞻江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瞻江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补助实施意见》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梁溪区瞻江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3日
瞻江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补助实施意见
第一条 为确保我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溪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梁政办发〔2022〕42号)(以下简称《补贴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补贴对象
对瞻江街道范围内,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经审批加装电梯,完成全部加装电梯年度指标,予以财政资金补助。
第三条 补贴标准
按《补贴意见的通知》要求,街道应当建立对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加装电梯工作的考核奖补机制,对协助、指导加装电梯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给予每台4000-8000元的资金补助。
完成加装电梯台数
每台补助资金
年度指标台数(需完成全部指标)
4000元
超过年度指标台数的第1台
5000元
超过年度指标台数的第2台
6000元
超过年度指标台数的第3台
7000元
超过年度指标台数的第4台
8000元
超过年度指标台数的第5台及以上
4000元
第四条 补贴程序
(一)补贴申请:加装电梯完成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后,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持以下材料,向瞻江街道办事处出补助申请。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的复印件。
2.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社区(村)居民委员会需提供《平层入户加装电梯相关事项的承诺书》及近期(7天内)每户廊道标有日期的全景水印照片。
3. 《瞻江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申请表》
4. 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和指导加装电梯的会议记录。
5.公示期内收到书面异议的协商记录以及协商记录的公示照片。
(二)补贴资金发放: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提出补助申请后,街道建设局按季度汇总审核,编制计划、填报《瞻江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明细表》(附件2)。经审核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在下一季度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发放补助资金。
第五条 加装电梯补助费用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社区(村)居民委员先指导完成加装电梯,再根据相关政策标准申请补助。
第六条 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等方式骗取补助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规定收回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瞻江街道建设局、财政局应对本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第八条 本实施意见由瞻江街道建设局和财政局负责解释,并授权该两部门按照本实施意见负责具体补助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