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节稳岗留工奖励申报指南(规上服务业企业稳岗留工政策)
发布时间:2023-03-13 17:03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为做好当前企业稳岗留工、疫情防控、假期安全等工作,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梁政办发〔2023〕1号),现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适用对象
无锡梁溪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条件
(1)企业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且2023年1-2月营业收入超1000万元、同比增幅达到15%(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数据为准)。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申报当月《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信用等级达B-以上。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系统网址:https://ggfw.wuxicredit.wuxi.gov.cn/wxggxypj/#/user/login
2. 申报流程
(1)资料准备。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下载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签章公示。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资料递交至所在街道。
(2)受理审核。企业所在街道(园区)按照属地原则,对各自所属的企业申报进行受理,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汇总。
(3)汇总上报。区发展改革委汇总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扶持明细,区统计局对企业数据材料进行复核。报区政府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即兑现扶持资金。
3. 申报材料
(1)2023年春节稳岗留工奖励申请表(附件)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单位《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
< >1. 稳岗留工奖励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3月31日。申报材料及表格样式可在区发展改革委官网(链接:http://www.wxlx.gov.cn/fzhggj/index.shtml)下载,请企业按照格式要求规范填报,否则不予受理。
2. 企业申报时对照《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梁政办发〔2023〕1号),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申报,重复申报的都视为无效申报。
3. 街道和职能部门将通过技术手段对企业情况进行真实性核查,发现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将收回资金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附件:2023年春节稳岗留工奖励企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