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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15:33      来源:区科学技术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3-00439 生成日期 2023-03-16 公开日期 2023-03-16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梁溪区科技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申报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通知

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锡科规〔2022〕124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且其产品(服务)符合《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工作采取常年受理、集中评审方式。每批次集中评审前无锡市科技局受理各地科技局(经发局)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申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时间,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经发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办法》第七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企业首先通过“无锡科技创新云平台”(网址:https://www.wuxii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企业所属市(县)、区负责其注册审核工作)。注册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助系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报”,按要求填写《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应附件,检查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然后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含水印的《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及系统上传内容一致),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形成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报送至所属地科技局(经发局)。企业同时须妥善留存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备查。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各地汇总推荐

    1. 各市(县)、区科技局(经发局)负责汇总本地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按《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要求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推荐申报的企业均通过系统提交了准确、完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报材料,且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如有需要,可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对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出具意见,确认推荐的,系统中提交至无锡市科技局。

    2.材料报送

    各市(县)、区科技局(经发局)从系统导出《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见附件3),盖章后连同企业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于每批次集中评审受理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到委托受理单位——无锡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无锡经开区红星大都汇东侧8号楼无锡人才金融港336—337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推荐申报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主动做好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报服务工作,并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责任。

    (二)各区科技部门在组织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虞健勇  电话:81821893

    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联系人:李晶晶  电话:15895316953

 

    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

          2.企业信用承诺书

          3.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

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2)

    2.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系统生成并打印)。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或电子证书打印)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已授权未颁发证书的请提供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

    (2)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含企业名称变更后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知识产权权属变更证明);

    (3)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的摘要等);

    5.相关的生产批文(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必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或许可证明)、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产品图片、销售合同及发票等材料。

    6.申报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附件2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了解《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以及《关于组织申报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现作出承诺如下:

    1、本企业提交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报材料内容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符合《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以及《关于组织申报无锡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通知》有关要求;

    2、本企业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报”系统填写上传的申报材料以及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均完全一致;

本企业愿为上述承诺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申报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