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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锡人社事招公告备〔2023〕26号

发布时间:2023-03-17 11:56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对象:主要针对2023年研究生学历优秀毕业生。其中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15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招聘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1.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uxi.gov.cn

  2.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

  3.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xlx.gov.cn/rlzyhshbzj/index.shtml

  4.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网址:http://www.wx8h.com/

  5.无锡市康复医院网址:http://www.wxskfyy.com/

  6.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梁溪疾控(微信公众号)

  后续考务信息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7日至2005年3月16日之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5.本次招聘对象中的“应届生”:

  (1)2023年毕业生。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

  (3)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需要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材料

  1.招聘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3月31日中午12:00。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

  2.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通过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报名投递报名材料。

  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wuxi8h@163.com

  无锡市康复医院:yyrsk3028@126.com

  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lxjkgkzp@163.com

  本轮招聘考核时间、地点将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手写签名确认。

  (2)《报名人员应聘简历》(附件3)。

  (3)2022届毕业未就业考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果报考时未能提供,需签署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取消资格。

  (4)应聘岗位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5)有效二代身份证。

  (6)报名表及应聘简历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如荣誉、奖励证明、学术成果、成绩单包括成绩在本专业排名等)。

  (二)资格审核

  1.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2.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3.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2.应聘人员考核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一致。

  3.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四)开考比例

  其中代码为b01和k01(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1,其他岗位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相应网站公布。

  四、考核办法

  (一)直接考核

  本次招聘代码为b01和k01(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

  (二)其他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单位决定采取适岗评价、笔试、面试的考核形式。

  适岗评价主要对考生的知识背景、学习表现、科创能力以及其他各类奖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适岗评价+面试

  适用情形:通过适岗评价完成报名人数≤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

  面试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面试合格人员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应聘人员可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适岗评价+笔试+面试

  适用情形:通过适岗评价完成报名人数>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

  笔试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

  面试时间: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可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各项成绩相同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3.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采取面试的考核方式。

  具体以招聘单位后续公告为准。

  考核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招聘单位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由用人单位对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以单位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及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应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聘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录用资格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4.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七、递补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报区卫生健康委及人社部门备案。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应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录用备案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招聘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0510-82307030,82353532转8050

  无锡市康复医院0510-82615669转3028

  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10-82706011

  十、监督举报电话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0510-12388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637

  补充说明:

  1.邮箱报名人员所有报名材料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电子邮箱,文件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其中,附件2“对以上情况本人确认签字”处须手工签名,将附件2扫描成PDF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发送)。

  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时,须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3.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若正在规培的人员,须提交本人规培起止时间证明及承诺书,若2023年无法取得规培合格证即放弃录取资格并签名。

  4.所有报名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另须提交个人应聘简历(附件3)一份,并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5.涉及考生知识背景、学习表现、科创能力、各类荣誉等方面用于适岗评价的材料,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因考生提供材料直接影响适岗评价,请务必重视)

  附件1: 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报名人员应聘简历(模板).docx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