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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不按规定时间分类投放垃圾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3-03-28 11:12      来源:城市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3-00529 生成日期 2023-03-28 公开日期 2023-03-28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梁溪区城市管理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由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梁溪城管山北中队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表示认错认罚,并积极采取改正措施,将在每天下午13点左右在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垃圾的时间段派店员到店里处理当天的垃圾。

  2023年3月16日凌晨3点多钟,在梁溪区山北街道会岸路巡查的物业保安发现一辆三轮车匆匆忙忙从白金汉爵大酒店北侧的垃圾分类收集房驶出,在垃圾分类收集房门口有几个大黑色的袋装垃圾和泡沫箱。没过多久,同一个人开着三轮车又悄悄的来到垃圾分类收集房门前,卸下了5大袋袋装垃圾。这时保安大叔把他拦了下来,并指出他偷倒垃圾的违法行为,三轮车驾驶员表示会自行到城管中队说明情况,然后就驾驶三轮车匆匆离开现场。

  山北街道辖区盛德路、会岸路一带有近100家餐饮店,多家烧烤店都营业到凌晨,店家不按时间投放、变相偷倒垃圾的行为时有发生。山北街道环卫部门每天分别在早上6点到7点、下午13点到14点、晚上20点到21点三个时间段在盛德路和会岸路上门收集店家的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会岸路有两处垃圾分类收集房,上午6点30到8点30,下午18点30到晚上20点30开放收集垃圾。

  3月16日上午,当天值班的保安大叔把凌晨发现偷倒垃圾的情况报告给梁溪城管山北中队。中队执法人员立即去调取当晚的监控录像。根据监控录像里的人员特征,城管执法人员证实是会岸路上一家烧烤店的老板。3月18日下午,城管执法人员把当事人叫到山北城管执法中队调查了解情况,当事人承认偷倒垃圾属实。当事人说他家烧烤店下午16点开始营业到第二天凌晨3点钟,所产生的垃圾多是口纸、竹签之类,以前产出的垃圾都是等第二天晚上当天20点到21点时间段环卫工人上门收集垃圾时处理。近期他家的烧烤生意较好,每天产出近10大袋垃圾堆放在店里,如果要等到第二天晚上20点后环卫上门收集有些碍事,就趁着凌晨下班时运到会岸路的垃圾分类收集房。这个时间段垃圾分类收集房没有开,他就把垃圾丢在垃圾房门口。

  根据《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分别投放到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由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梁溪城管山北中队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表示认错认罚,并积极采取改正措施,将在每天下午13点左右在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垃圾的时间段派店员到店里处理当天的垃圾。辖区城管部门将积极上门宣传垃圾分类收集法规和加强巡查,防止不按分类处置垃圾、不按时间段投放垃圾和偷倒垃圾的违章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