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梁溪区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3 16:19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1-03430 | 生成日期 | 2023-06-13 | 公开日期 | 2023-06-13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梁溪区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知 |
委机关各科室、区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为,依据《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苏政发〔2021〕68号)及《关于印发无锡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知》(锡卫法规〔2020〕12号)相关规定,现对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予以调整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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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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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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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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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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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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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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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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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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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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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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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许可进行变更,可能影响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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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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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重大利益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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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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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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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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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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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处以暂停一年以上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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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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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如依法最低罚款金额(含“处”“并处”,不含“可以处”“并可以处”)为5万元以上的,则为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8万元以上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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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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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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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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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减轻或者加重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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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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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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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价值20万元以上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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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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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行政强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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