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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 专家推荐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4 16:46      来源:lxq_slj      选择阅读字号:[ ]     

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工作,规范专家管理,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质量。经研究,我局拟组建梁溪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公开推荐申报梁溪区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专家。

     二、专家入库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严谨、态度端正、坚持原则、公正诚信、廉洁自律。

   2.具有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高级职称。

   3.熟悉水土保持、房建、市政、给排水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4.从事水土保持管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总结报告编制(含验收评估)或主持(参与)技术评审工作满3年以上的;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涉水涉土施工管理或一线监督管理5年以上的。

   5.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技术评审工作。

   6.非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已退休人员除外)。

   7.已入选江苏省水利厅专家库的专家,自动成为梁溪区水利局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专家,无需另行申报。

   三、推荐申报方式

   1.单位推荐。在职人员采取单位推荐方式,本人填写推荐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盖章上报。

   2.个人自荐。退休人员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本人填写推荐表上报。

   四、申报材料

  1.梁溪区水利局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2.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五、推荐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应认真对照专家入库条件,如实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梁溪区水利局;退休技术人员填表后,连同证明材料直接报送。

   2.我局将组织审核,择优确定入库专家,并在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推荐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专家,申请材料(纸质)请于2023年8月25日前报送或邮寄梁溪区水利局(滨水路301号918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657774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姚娜 0510—85052867

 

  附件:梁溪区水利局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

 

无锡市梁溪区水利局

2023年7月24日

 

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的通知.pdf 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的通知(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