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无锡市梁溪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5 17:20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2022年10月28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无锡市梁溪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梁政办发〔2022〕40号),公布《无锡市梁溪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21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无锡市行政许可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锡政办发〔2023〕33号)要求,对照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无锡市梁溪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改造、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的主管部门由区人防办调整为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二、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授予河北省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15家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通知》(国市监注函〔2023〕18号)、《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管局等八单位行使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市监注函〔2023〕145号)及《关于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通知》(锡市监注〔2023〕12号)要求,自2023年6月1日起,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企业登记注册”的实施机关新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资)”。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