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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溪区深化政务服务综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09:54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梁溪区关于深化政务服务综窗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溪区关于深化政务服务综窗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方便群众办事,实现“一号一窗一网一次”改革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省政务办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便利度等相关指标提升工作的提示函》、《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3》、《梁溪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体有效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围绕事项设窗口”的发展思路,依托线上江苏政务服务网和线下实体办事大厅,整合各部门办事窗口为综合窗口,全方位优化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空间布局和进驻事项,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政务服务综窗新模式,优化基层政务服务建设,提升工作效能,为梁溪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办事便民化程度。“综窗”改革将区、街道、社区政务服务大厅原先各部门、条线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全程督办的“综合窗口”和“全科窗口”,全面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解决窗口“忙闲不均”问题。分类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出件”的服务流程,有效解决原各窗口工作人员因业务量不同而产生的忙闲不均问题。

  (三)推动审批服务不见面。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办事材料的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通过一窗受理和全流程网办,拓展不见面审批(服务)范围(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以外),推动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

  (四)压降窗口和工作人员数量。优化事项受理功能区,减少窗口设置数和窗口工作人员数,区政务大厅原各部门窗口人员部分在“综合窗口”工作,部分进入后台集中审批,部分人员返回原部门工作,压降三级政务服务大厅运行成本。

  (五)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尽进”。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和“应进尽进”的工作要求,推进区本级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00%在大厅集中办理,着力破解申请人到政府办事“来回跑、多头跑”的问题,改善申请人办事体验,提升办事便捷度和满意率。

  三、工作内容

  (一)围绕“综窗”改革,持续夯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

  1.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方案所称政务服务事项,指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具有依申请实施特征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各部门以省“三级四同”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上报涉及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受理科室按规范提供详细示范文本,目录进行汇总、公示,作为实施一窗受理的基础。(牵头单位: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协调办”>;责任单位:区各行政职能部门;完成时间:9月底)

  2.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建立与改革方案相符的审批流程,一般事项形成“收件、受理、审查、出证”标准流程。收件:由综合窗口人员接收申请人办件材料,录入项目信息,按事项办理清单对材料进行检查,并将相关信息通过政务服务网传给各相关部门。受理:各部门通过区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在1个工作日内查看项目信息,预审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受理;如材料不符,可退回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通知申请人重新递交材料。各部门正式受理后,系统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综合窗口和申请人。审查:各涉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同步办理、限时办结。区协调办将全程监控办理情况,并作出督办提醒。出证:办理完成后由综合窗口通过系统发送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证件。(牵头单位:区协调办;责任单位:区各行政职能部门;完成时间:9月底)

  3.按要求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各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省“三级四同”标准化办事指南要求,在江苏政务网上逐项维护,重点列出接件清单,实行菜单式管理,明确前台窗口和后台审批的相关职责,认真填报《梁溪区政务服务“综窗”改革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表》。区协调办对各单位报送的标准化手册进行审查,逐一核对。严格落实“减证便民”行动要求,全面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为综窗改革打好基础。(牵头单位:区协调办;责任单位:区各行政职能部门;完成时间:9月底)

  (二)围绕“综窗”改革,协同推进窗口按时到位

  4.开展“三集中三到位”和“应进必进”核查。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规定》,以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为依据,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大厅集中办理,未经批准不得在大厅之外受理,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全程监督到位”。区协调办将对“应进必进”落实情况开展核查。(牵头单位:区协调办;责任单位:区各行政职能部门;完成时间:9月底)

  5.科学设置综合受理窗口。综合考虑进驻事项的领域、办件量、业务关联度等因素,按照无差别为主、分领域为辅要求,主要设置为“社会民生类综窗”、“市场准入类综窗”、“人社服务类综窗”、“投资建设类综窗”。“社会民生类综窗”以社会服务、公共服务为主要业务,将涉及区委办公室(档案局)、区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办)、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行政审批局等13个部门15个窗口85个事项,归并成新设立7个窗口。“市场准入类综窗”以企业登记审批为主要业务,主要涉及行政审批局内资登记和市场监管局外资登记窗口。“人社服务类综窗”涉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投资建设类综窗”涉及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梁溪生态环境局等7个部门事项。其余涉及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市社保中心以及其他有一些特殊要求的窗口,暂不列入“综窗”改革。(牵头单位:区协调办;责任单位:区各行政职能部门;完成时间:9月底)

  6.完善分类审批制度。进驻事项分为即办事项、承诺事项,实行分类审批。即办事项,授权进驻大厅的审批人员或综合窗口直接审批;承诺事项,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受审分离模式,由后台审批人员审批办理,原则上全程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由综合出件窗口统一发放或EMS邮寄。(牵头单位:区协调办;责任单位:区各行政职能部门;完成时间:9月底)

  7.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加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能按时上岗到位、顺利承接。区行政审批局要严密制定培训计划,各审批部门要按照培训计划安排业务骨干编写教案,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授课。完善政务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后台审批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管理方式、考核标准,建立适应新工作模式的考核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区协调办;责任单位:区各行政职能部门;完成时间:9月底)

  (三)围绕“综窗”改革,优化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

  8.升级优化区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运行。围绕“一网通办”,各部门要依托区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统一收件受理,加快业务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实现实时数据流转和审批过程与结果信息的自动推送汇聚。除涉密等特殊事项,均应使用统一受理平台收件受理。(牵头单位:区协调办;责任单位:区各行政职能部门;完成时间:9月底)

  9.推进智慧自助大厅建设。根据“综窗”改革需要,推进区政务服务大厅改造,完善智能化设备配置,建设物联网智慧大厅;设立自助办理体验区,聚合网上预约、网上申报、全程网办等功能,并配备人员引导服务;增加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查询、自助打印终端布点密度,提高自助申报和打印的比例。完善政务服务网功能,提高政务服务网知晓度和使用率,提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智慧自助化水平,实现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间:9月底)

  10.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库。推动各部门电子证照存量数据入库,并建立实时推送机制。加强电子证照库的运用,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与电子证照库的数据对接,实现办事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存储和可重复使用,为避免群众办事重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区大数据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行政职能部门;完成时间:12月底)

  11.推进“综窗”改革向基层延伸。以江苏政务服务网为支撑,稳步推进改革向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延伸。2023年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完成全科服务改革任务,开设“全科窗口”,社区便民服务站窗口原则控制在2到4个窗口,并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完成时间:11月底)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综窗”改革是加快推进“放管服”和不见面审批(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举措。区协调办负责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各部门、各街道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有序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部门、各街道要加强协调配合,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设置窗口,统一调配窗口人员。同时,要完善并联审批、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多证合一、证照分离、EMS送达等制度,建立一套管用的制度保障体系,提高改革成效。

  (三)强化考核监督。区协调办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重点将“综窗”改革落实情况、政务服务效能、政务数据共享、政务服务配合度等方面纳入全年营商便利度高质量发展考核,确保“综窗”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社会民生类综合窗口进驻事项

            2.市场准入类综合窗口进驻事项

            3.人社服务类综合窗口进驻事项

            4.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进驻事项

  政策解读:梁溪区关于深化政务服务综窗改革的实施方案解读

  图解:梁溪区关于深化政务服务综窗改革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