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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社厅 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1 10:59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3-01901 生成日期 2023-09-21 公开日期 2023-09-21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链接 —  —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原文件:https://www.wxlx.gov.cn/doc/2023/09/21/4067805.shtml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我省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预计全省将有1051万名退休人员受益。省人社厅有关负责同志就今年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

  调整办法框架结构不变

  根据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复,今年我省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的框架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与去年保持一致。

  今年,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6元,该部分体现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体现长缴多得,具体方案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为每月增加1.3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1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3.7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19.5元的,按19.5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1%挂钩,该部分体现多缴多得。

  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倾斜

  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继续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2022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9元、27元和35元。

  此次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今年1月起补发,全省各地将迅速组织落实,确保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