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11-30 16:32 来源:区人大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11月29日,梁溪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锡明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唐斌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震宇、张琦、姚凯、虞焕军参加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8名,实际出席28名。区政府副区长赵磊,区法院院长王春,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国胜,区纪委监委、区政府办公室、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梁溪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主任、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主任、主任提名人选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相关事宜,通过了《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无锡市梁溪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确定梁溪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9日-12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根据关于开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区政府办理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将清扬路西侧地块(增补)等2个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定。
会议对区科技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履职评议。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意见》要求,会议对薛湘白、张建东、包一林等24位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进行履职评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梁溪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