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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瞻江街道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3 17:12      来源:梁溪区瞻江街道办事处      选择阅读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4618780/2023-02466 生成日期 2023-12-13 公开日期 2023-12-13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瞻江街道办事处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瞻江街道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快速、准确、充分掌握街道辖区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形成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长效机制,提高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现结合瞻江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对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应急值守工作,对于及时妥善应对各种紧急情况,提高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具有重要作用。瞻江街道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重视和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建立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制度完备、运转高效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体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应急值守队伍。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线索和敏感性信息,提升突发事件情况获取能力,及时、准确、有效地向街道应急值班室报告(街道应急值班室电话:82028053,传真:82026727)。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事件相关情况,争取早一分钟发现、早一分钟报告,为应对处置工作赢得先机,争取主动。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事件发生地和主管部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本社区、本部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不折不扣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严禁擅离职守,确保应急值守工作平稳规范有序,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处置意见迅速贯彻落实。要强化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严肃性,对值班工作问题突出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问责。

三、进一步推进应急值守工作规范化建设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要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及时修订应急值守、信息反馈、督促检查等有关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抓紧整合资源、完善机制、优化流程,理顺工作关系,做好工作衔接。进一步规范加强应急值守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应急值守网络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水平。街道机关和各社区要设立专门的应急值班室,加强应急值守装备配备,配置电话机、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必要设备。加强应急值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社区及网格作用,切实提高值守人员综合业务能力。要关心爱护一线值守人员,加强生活保障,解决休息,就餐等实际困难。

四、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质量

街道机关和各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并加强该类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对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填报要素做到了然于心。

(一)报告主体:各社区、街道相关部门

(二)报送范围: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执行,自然灾害类和其他事件等级的划分按照各专项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特殊情况的报送范围:

1.较大涉险事故。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1号规定属较大涉险事故的情形必须报送。

2.危险物品火灾、爆炸、严重泄漏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危险物品火灾、爆炸、严重泄漏事故后引起较大以上社会影响的必须报送。

3.新闻媒体披露的事故和突发事件。凡获悉已经被主流媒体披露、报道的突发事件和引起较大以上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必须报送。

4.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人群、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事件,以及有可能演化成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必须报送。

(三)报送原则:突发事件报告要坚持属地为主、分级报送、先报后核、横向报送和以快为主的原则。

(四)报送内容:时间、地点、状态、伤亡情况、事发单位或发生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事发现场指挥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五)报送方式: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可采取电话、电子传真、电子信箱等方式(街道应急值班室电话:82028053,传真:82026727),通过传真和电子信箱报告事件信息后必须电话确认。

(六)报送程序和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和突发事件处置一般规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程序如下:

1.当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应在20分钟内向事发地和主管部门报告信息。

2.发生一般突发事件(Ⅳ级)的,各社区、各部门接到信息后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3.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事件的,要立即向街道值班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0分钟,特别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在2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

4.应急处置过程中,事发地和相关部门应在每天下午5时前续报1次,较大以上事件每天上午8时前、下午5时前各续报1次,特殊情况随时续报,续报直至事件处置结束。领导对事件信息有批示的,按照领导的批示及时跟踪续报事件抢救进展情况,并在12小时内反馈落实情况,如有时间规定则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反馈。工矿商贸领域事件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件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变化当日续报。应急结束后,报送事件总结材料(事件基本情况、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已采取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

5.接到上级要求核实有关情况的通知后,街道相关部门、各社区原则上要在20分钟内电话反馈;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无锡市梁溪区瞻江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