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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无锡协联热电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30 10:59      来源:梁溪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原无锡协联热电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原无锡协联热电厂地块(以下简称协联热电地块)位于无锡市城南路1号,占地面积150059.71m2(约225亩),协联热电地块东靠原无锡钢铁厂,南临原无锡焦化厂,西依古运河,北邻侨谊明德实验小学。该企业以热电厂河为界分为南北两个厂区。协联热电地块上世纪50年代以前为荒地和农田,1958年至1995年协联热电地块南厂区原为无锡焦化厂生产用地,北厂区原为无锡钢铁厂生产用地。1995年,协联热电地块转为协联热电企业用地,并于南区新建一、二期项目,2004年扩建北厂区作为企业三期项目用地。2012年协联热电厂停产并闲置,协联热电地块目前南北区两个冷却塔,其他主要设备和地上建、构筑物均已全部拆除,现场正处于拆除工程施工阶段。根据相关规划,协联热电地块后期规划为商业用地、娱乐康体用地、科研设计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类型。

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协联热电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存在部分重金属和有机物严重超标,鉴于该地块位于城市中心位置,周边敏感目标集中,且毗邻的原无锡焦化厂地块、原锡钢地块均已开发建设或拟开发建设为一类用地。从该地块远期用途和环境影响考虑,结合相关部门管理要求,为降低周边土壤和环境风险,拟对协联热电地块从严管理,按照一类用地筛选值开展调查和评估等相关工作。

20235月,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受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协联热电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于202389日形成了《原无锡协联热电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会同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调查报告结果显示,协联热电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中污染物超出对应标准,土壤主要污染物为:主要超标因子为20种污染物,4种重金属(镍、砷、钴、锰),16种有机污染物(苯、乙苯、萘、2-甲基萘、二苯并呋喃、偶氮苯、菲、咔唑、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k]荧蒽、芴、石油烃(C10-C40)),协联热电地块内地下水污染主要集中于潜水层和微承压水层,其中潜水层地下水主要超标因子为:耗氧量、挥发酚、氨氮、氟离子、硫酸根、镍、锰、氰化物、石油烃(C10-C40)、苯胺、苯并[a]芘、萘、苯等,微承压水主要超标因子为:挥发酚、氨氮、硫酸根、镍、锰、石油烃(C10-C40)、苯胺、萘、苯、苯乙烯等,协联热电地块属于污染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因此需针对协联热电地块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20235月,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受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协联热电地块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二、风险评估情况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的相关规定,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开展了原无锡协联热电厂地块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结果表明:

1)本地块风险评估的土壤关注污染物为包括20种污染物,含4种重金属(砷、钴、镍、锰),15种有机污染物(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萘、苯、2-甲基萘、二苯并呋喃、菲、咔唑、偶氮苯、乙苯、苯并[k]荧蒽、芴)、石油烃(C10-C40,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本地块土壤中以上所有关注污染物的人体健康风险均不可接受,针对风险不可接受的土壤污染物进行风险控制值计算,得出芴、镍、菲、锰、钴、砷、石油烃(C10-C40)、苯并[k]荧蒽、咔唑、2-甲基萘、茚并[1,2,3-cd]芘、苯并[b]荧蒽、苯并[a]蒽、二苯并[a,h]蒽、二苯并呋喃、偶氮苯、苯、乙苯、苯并[a]芘和萘的风险控制值分别为1460 mg/kg311 mg/kg1060 mg/kg3960 mg/kg8.99 mg/kg0.464 mg/kg826 mg/kg55 mg/kg26.8 mg/kg146 mg/kg5.5 mg/kg5.5 mg/kg5.49mg/kg0.55 mg/kg200 mg/kg7.08mg/kg1.33mg/kg10.5mg/kg0.55 mg/kg4.14mg/kg

2)本地块风险评估的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为挥发酚、氟离子、镍、氰化物、石油烃(C10-C40)、苯胺、苯乙烯、苯并[a]芘、萘、苯,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本地块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仅萘苯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针对风险不可接受的潜水和微承压水污染物进行风险控制值计算,得出萘苯的风险控制值为2.57mg/L1.22mg/L

综上,应对风险不可接受区域的土壤进行修复,芴、镍、菲、锰、钴、砷、石油烃(C10-C40)、苯并[k]荧蒽、咔唑、2-甲基萘、茚并[1,2,3-cd]芘、苯并[b]荧蒽、苯并[a]蒽、二苯并[a,h]蒽、二苯并呋喃、偶氮苯、苯、乙苯、苯并[a]芘和萘的推荐修复目标值分别为1460mg/kg311mg/kg1060mg/kg3960mg/kg20mg/kg20mg/kg826mg/kg55mg/kg26.8mg/kg146mg/kg5.5mg/kg5.5mg/kg5.5mg/kg0.55mg/kg31mg/kg7.08mg/kg1.33mg/kg10.5mg/kg0.55mg/kg25mg/kg最大污染深度为19.0m,污染土壤修复面积约为68830.3m2,修复方量约为303212.7m3,开挖放量约为394502.2m3

根据区域地下水污染情况,地下水主要修复(风险管控)因子为苯萘,考虑到地下水存在一定的流动性,本次地下水修复(风险管控)范围最终以所有修复污染物叠加范围为准,最终叠加后地下水修复(风险管控)面积为9274.9m2

综上,原无锡协联热电厂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在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估情形下,需要对地块内污染物风险不可接受的土壤和地下水实施修复工作。

综上所述,经初步筛选本次评估区域15m以上污染土壤修复推荐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如实际施工过程深层土壤开挖困难,下层污染土壤可以采用化学氧化或热脱附技术作为备选方案。本地块污染地下水建议采用抽出处理技术,将原位化学氧化作为备选技术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129-202222日(5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城南路1

联系人:许伟

联系方式:15988493535

五、受托方信息

受托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

联系人:何东

联系方式:025-85699000

六、意见反馈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