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7 11:24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苏州康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D3QK4D1N):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2024年7月19日起在无锡君复医院有限公司二楼以该医院的名义对外开展中医诊疗服务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梁卫医罚〔2025〕0027号)。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江苏银行无锡各网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你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你公司可至本机关领取上述文书及缴款单。
特此公告。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
联系地址:无锡市人民东路北匝道2号公共卫生大楼408室
联系电话:0510-8241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