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5-06-30 09:53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检查事项和依据 |
检查标准 |
对实施技能培训的民办培训机构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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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设备、师资等办学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办学行为是否规范;培训质效是否显著。 |
对人力资源机构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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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经营范围是否合规、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具备开展人力资源业务的资质;机构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是否一致;机构是否满足三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缴纳社保;机构是否存在违法经营,是否存在被服务对象投诉被查实的违法违规情况;其他异常经营情况。 |
对劳动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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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遵守招用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登记、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