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梁溪区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29 14:11 来源:lxq_slj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中共梁溪区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2日至2025年1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问题加快整改;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抓好本部门整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销号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整改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出台《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4方面9项26个问题,制定80项整改措施,分别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6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党组3次专题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召开3次整改工作推进会,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倒排任务、梳理进度、不等不拖、加压奋进,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3月31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局党组将巡察整改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在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的基础上,立足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堵漏洞,从制度上找原因,既精准发力,集中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又结合水利实际,梳理修订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研究出台《中共无锡市梁溪区水利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版)》《梁溪区区级防汛物资仓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中共梁溪区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梁溪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小、微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梁溪区水利局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周边建筑安全监测的工作要求的通知》等10余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常态长效机制,切实将巡察整改的“问题清单”转化为建章立制的“成果清单”。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全面把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政治要求,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的具体要求和重要意义。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梁溪区水利局党组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任务,倡导研讨式、调研式学习,反对片面追求学习次数,确保集体研讨有思考、有深度、有见地,今年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场,其中专题学习研讨2场。三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
2.关于“党的领导存在虚化、弱化倾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结合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中共无锡市梁溪区水利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版)》,进一步明确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形成会前充分酝酿、会议集体决策、会后认真执行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局党组科学决策水平。
3.关于“机构职能设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2025年3月19日召开全局工作人员大会,宣布调整局组织架构,恢复综合科、水政科、安监科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排水管理处和防汛设施管理站机构设置,同时宣布各科室临时负责人人选;二是经区委编办同意,调整水政科、安监科、排水管理处相关职能。
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2025年3月,提醒党组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并派专人负责审核材料,确保材料中包含意识形态内容,逐步加强党组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和述责述廉述职报告中。如2024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深入剖析。二是2025年3月召开会议,总结2024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及部署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025年7月25日召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分析研判2025年度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5.关于“水环境治理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实施民丰河等13条河道水质提升管养服务,目前12条河道已完成设备安装和运行,水质明显好转。二是全面梳理排查全区河道水质状况,对不能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重点河道及不能稳定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标准的普通河道,督促养护单位重点关注巡查,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溯源整治,果断采取措施,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如腐乳浜、苏屑河周边私房问题较多,考虑水质稳定性,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整改措施,今年4-5月在河道上增加了柔性生物膜等措施,提升河道自净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芦村污水处理厂中水作用,通过“中水-芦村河-沈古巷浜-庙湾浜”路径,调动养护单位和管养单位之间的协作能力,解决庙湾浜浜头活水问题,扬名片区河道水质同步改善提升。三是加强河道长效管护,定期巡查河道,今年以来河道养护单位排查解决问题总计约122个,及时处理解决河道突发情况,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巩固整治成效。
6.关于“水岸同治理念贯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扬名三号河目前持续做好长效管护和水质跟踪检测,在整治完成后根据市测数据显示,2025年1-7月扬名三号河平均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日常定期对Y-5排口附近河道进行水质自检,显示水质达标。同时在3月份对Y-5排口下方台阶此前累积的粪便进行清理后,后续经持续观察,未发现有粪便入河情况。
7.关于“河道精细化管理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我局与区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水质动态监测,切实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与区建管中心、城发集团协同发力,加快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与梁溪文旅深度合作,共同推动古运河及支浜水环境治理项目、惠山浜-龙头河水治理项目顺利开展。二是健全河道长效管护机制,定期通报河长制工作及水质情况,多次组织养护单位、相关街道及河长召开专题会,会商水质提升措施,夯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养护单位专业职责,保障河道水质稳定达标。2025年1-6月,我区61条环境综合整治河道优Ⅲ比例达96.7%,54条综合治理河道优Ⅲ比例达96.3%,均达市水质目标要求。三是今年以来,全区294名河长开展常态化巡河,目前累计巡河5934次,切实履行守河护河职责;不定期抽查河长巡河履职情况,每半年度对街道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河长制工作成效纳入今年街道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城市建设工程完成度-河道治理任务完成率考核内容,强化考核导向作用,推动责任落实。四是全区河道由第三方作业单位负责水面保洁,截至7月,累计清理垃圾漂浮物8376吨,维护全区水域河道水面洁净;对全区河道长效管护情况进行抽查,今年以来区河长办交办问题85个,并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交办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五是我局多次会同清名桥、广益、瞻江街道与养护单位现场踏勘锡钢断头浜3、柴机技校浜、西秧田浜等创建美丽幸福河湖难度较大的河道,会商管护提升措施,落实环境整治,大幅改善河容岸貌;与属地街道、社区协同联动,对沿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其中杨湾河步道维修案例被评为“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日”活动的优秀案例;与广益、扬名街道通过实地查看河道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分析河道问题,商讨消劣提优方案,共同打好碧水保卫战。
8.关于“河道堤防安全隐患系统排查整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今年以来加强涉河项目监管力度,公开聘请第三方专业单位参与涉河建设项目现场监管,确保项目批建一致。二是制定并印发梁溪区巡堤查险机制,明确巡堤查险责任人。汛期高水位时及时转发省市关于加强巡堤查险工作的要求。
9.关于“水利设施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安监科“四不两直”对区管泵站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对消防设施、泵站台账、内外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养护单位全面排查河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处置安全隐患,目前保持安全零事故。三是养护单位全面排查河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处置安全隐患,目前保持安全零事故。
10.关于“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全过程监督与责任落实,监管刚性显著增强。我局严格落实无锡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2025年1月施行),将具体要求纳入工程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履约管理,进一步明确并压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并实行常态化安全质量检查制度,有效遏制安全事故苗头。三是坚持问题通报与警示约谈机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通报各参建单位,督促整改闭环到位。目前,已有建设单位根据补充合同等对施工单位违规行为扣除相应工程款,在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方面形成了显著约束。四是严格落实内控制度,要求各参建单位如有需要按照程序进行变更。五是全面推行智慧监管,提升管理效能与透明度。目前,2025年新开工的在建工程已基本实现智慧监管。该平台可实时掌握工程施工进度、安全措施落实、文明施工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约情况,并具备信息采集、过程留痕等功能。智慧监管的全面应用,大幅提高了监管的时效性、精准性和透明度,管理效能大幅提升。
11.关于“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水利局党组会议固定议题,2025年以来,局党组组织学习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听取汇报3次。
1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认真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制定2025年水利局党组廉政谈话安排表,提前制定谈话提纲,明确谈话人、谈话对象及完成时间,做好记录,谈话结束后跟踪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二是我局于2025年3月下旬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提醒谈话,局长对分管领导开展“一对一”谈话3人次、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开展“一对一”谈话7人次,谈话内容体现廉政建设相关要求,被谈话人均作出表态。三是明确班子成员将廉政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13.关于“干部日常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建立本单位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台账,组织关键岗位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动态梳理排查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持续完善“三份清单”内容,并有针对性地、合理地制定防范措施,截至2025年8月,共梳理局党员领导干部在内的关键岗位人员11人。
14.关于“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将泵站符合出租条件的移交区资产公司统一出租管理。已制定出台区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已将塔影河泵站辅助用房移交区资产公司统一出租。汤家桥泵站辅助用房拖欠租金已交到财政账户;私自扩建用房已搬离,恢复原样。经局党组同意,出台《关于加强泵站内部管理的通知(试行)》,逐步规范泵站住人、用房使用面积等。正在推进泵闸站联调联控项目建设和专业物业管理新模式,逐步推进泵站无人化值守,彻底改变“住家式”管理模式。
15.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乱象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将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区级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项目移交区建管中心,进行集中建设实施和管理,实行建管分离。为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小、微型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小、微型水利项目招投标流程, 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出台《梁溪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小、微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更加保障市场招投标活动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二是对于开展的各类工程项目,均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进行集体决策,确保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各类事项均按照会议纪要明确的相关要求执行,规范合同签订流程、落实招标代理比选工作、项目合同管理等有效落实相关规范、制度。三是涉及驳岸修复等专业性较强的应急抢险救灾项目均进行专家评估论证,再将论证认定结果报告给区政府,经同意后实施。四是规范项目现场变更流程,所有工程变更和签证均严格按照《梁溪区集中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试行)》《梁溪区水利局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确保变更和签证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有效遏制未审批先实施的现象,所有工程变更和签证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审批流程。建设项目中的变更频繁、成本超支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显著提高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有力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五是工程项目结算送审价审核工作不断加强,严格控制变更、签证等涉及造价变更相关内容,确保工程造价无高估冒算现象。后续经我局严格把控,团结西河(广运路新开段)岸线景观提升工程结算送审价核减率已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1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对局本级及下属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互动答疑等方式,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履职能力。二是定期组织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开展资产实物台账、财务账核对,确保账相符。
17.关于“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通过强化团队协作与沟通机制,整体工作效能得到显著提升。定期会议与即时工作群组的联动,实现了信息传递的高效畅通,各环节工作衔接更趋紧密;职责分工的细化明确,有效杜绝了推诿现象,跨部门任务因牵头与配合角色清晰而推进顺畅;系列团队建设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凝聚了团队共识,成员间信任度与协作精神持续增强,形成了上下协同、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各项任务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我局作为“两河”整治牵头部门,与区建管中心、梁溪城发集团等项目部门密切配合,有序推进各整治项目,目前已启动运河西岸施工,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正在推进可研批复办理,力争2025年底基本完成三道、绿化、堤防等建设内容,达成市目标任务要求。三是经与市局沟通,对2023-2025年部分轮浚河道进行调整,目前我局轮浚河道项目均已完成目标任务。
18.关于“干部队伍作风不严不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厘清职责边界,规范第三方服务管理。针对以往存在的职责不清问题,我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理清安监科与第三方监理服务机构的职责边界。目前,业务科室人员职能已完成调整,质安监受理等行政职能切实由安监科人员承担,第三方机构承担部分技术咨询服务。同时,将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履职过程和成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二是参照泵站技术管理规程和结合梁溪区泵闸站实际,印发《梁溪区区管泵(闸)站运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是通过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责任意识教育,严格落实付款审核制度,目前资金支付零差错。
1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在2025年度工作计划中落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计划,2025年4月29日,党组书记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教育、作风建设、基层减负等工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推动党建与水利工作相融合。
20.关于“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局党支部于2025年5月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同时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制度文件,引领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提高党务工作认识和能力。二是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参与学习原著原文、开展主题党日、参加座谈交流研讨,引领带动党员干部筑牢思想根基。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局党组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落实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书记与每个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以及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都进行了谈心谈话;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指被批评对象在思想、工作及生活上存在问题,帮助同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局党组、局水利局议事规则以及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7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学习干部考核办法,督促指导公开招聘和干部考核工作,对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22.关于“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水利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分析研判和统筹谋划,着力解决队伍梯次结构不合理、后备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二是加大人才引育力度,科学编报招录计划,通过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公开选调等多种渠道,引进专业型人才充实到水利队伍中来。三是建立完善年轻干部培养机制,鼓励年轻干部参与各类重大项目、调研课题等,努力培养适应水利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23.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梁溪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严格按要求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落实好当事人回避事宜,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
24.关于“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专人对照干部信息专审认定、入档材料规范目录、档案整理规范细则等相关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对全部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检查,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干部信息认定依据不足的,协助干部本人查找充足的依据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对档案材料归档不及时、不规范、有缺失的,及时查漏补缺,规范整理归档。二是提醒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干部档案管理业务的培训力度,督促人事档案专管员及时对人事档案材料规范整理、装盒和收纳存放,做到不缺、不漏、不错。三是加强人事档案库房管理,及时对库房进行清理改造,完善“六防”设施,确保人事档案库房管理符合规范标准。
25.关于“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未能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印发《梁溪区深化美丽幸福河湖行动(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梁溪区推动太湖无锡水域水质根本性好转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为河湖治理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跟踪督办太湖治理和防汛抗旱相关涉水问题,形成合力。区河长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履职的通知》,通报“河长”履职情况,2024年区河长办发布10期河长制工作简报、12期河长制工作通报、12期河长制工作明察暗访通报,2025年以来发布2期河长制工作简报、2期河长制工作通报、3期河长制工作明察暗访通报进一步规范河长履职。在市水利局的支持下,建立科学合理的引流活水机制,优化区域调水方案,统筹畅水活水和防汛保安需求。重点河道水质提升工程顺利推进中,已于2024年完工验收。
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关于“排水达标区建设长效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格落实排水达标区的养护工作,强化了监督考核措施。在重视现场管网养护的同时,从内容和形式上完善了养护台账的记录。依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溪区雨污水排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梁政办发〔2020〕26号),实行了由排水部门监管、区街共同考核的管理模式。区排水处作为全区雨、污水规范排放的监管部门,负责管理排水达标区的养护单位,并实施雨污水管网的常态化管护。养护单位全面承担全区排水达标区的运行维护任务。同时,强化了街道的考核责任,将街道对养护单位考核履职情况纳入区对街道相应工作的考核体系。坚持每月进行检查考评,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督促各养护单位持续加强宜居住区改造工地及区级道路、河道排口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确保居民排水畅通。三是通过加强对污水管网的日常监督与考核,成功提升了管网运行效率,减少了污水泄漏和污染事件的发生。同时,建立了问题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现管网问题,能够迅速组织力量进行修复,有效保障了区域内污水处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区排水达标区的运行维护涉及管网长度2095.72公里,排水泵站215座(含雨水泵站115座)。2025年截至目前,已疏通排水管网2189.05公里,修理埋地管75米,更换立管187米,疏通检查井205977座,修补或更换井盖81个。区级雨水疏浚清通工作共疏通排水干管612.91公里,清捞检查井19699座,收水井35637座,维修检查井54座,收水井169座。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目前办理情况:目前已完成对部分重点排水户的摸底调查,并根据其排水规模、污染物排放量等因素进行了初步分类。同时,正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以确保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然而,由于排水许可工作的复杂性和涉及面的广泛性,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导致部分措施尚未完成。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部分排水户对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认知不足,配合度不高;二是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进一步研究和明确相关技术标准;三是由于我区排水户数量巨大,受人力、物力等资源限制,工作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持续整改计划:为确保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排水户对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配合度;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三是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快工作进度。计划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完成对所有排水户的摸底调查和分类工作,并根据分类结果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同时,将定期组织检查评估,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整改完成期限为:2026年2月。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本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突出政治导向,落实标本兼治,真正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以巡察整改成效助推无锡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全力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巡察整改按照既定方案有序推进、按期完成、落地见效。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已采取措施但未彻底整改到位的事项,坚持一着不让抓推进,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对尚未解决的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销号”。
(三)持续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梁溪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高标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727385;邮政信箱:无锡市梁溪区滨水路301号梁溪建设大厦904室;电子邮箱:wxlxslj@163.com。
中共梁溪区水利局党组
2025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