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梁溪区司法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30 16:20 来源:区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2日至2025年1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全面分析,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由党委书记、局长牵头,党委班子成员协助,各科室所积极参与,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协作推进,逐条落实。
二是细化整改方案,强化组织推进。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举措,形成整改方案,领导班子主动剖析问题,科室主动认领、明确整改措施;坚持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不回避、不推诿,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改一件,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落实督促整改,突出成果运用
整改期间,局党委强化调度督促,落实“周报告、月调度”制度,形成“建账、交账、督账、销账”闭环管理链条,推动巡察整改清仓到底、真改到位。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坚决把问题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问题反弹,强化整改成果运用。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在事关司法系统全局性重大工作上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统筹谋划,提升依法治区系统性水平。实行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全体会议研究法治工作举措。牵头开展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创新构建“述、考、评、督、责”联动机制,采取现场与书面述法结合、质询与讲评并重方式组织专题述法会议。二是深化普法治理,增强司法行政服务精准性。组织普法履职评议,打造1个特色法治公园,提升1个国家级、67个省级民主法治社区成果,完成6个薄弱社区整治。创新推出“梁小豸”普法IP,开展“非遗+法治”宣传,“留青竹刻传法韵”、“泥塑时光,法润乡土”作品获省司法厅推广;开展公交地铁“万屏展播”;建成“太运·法治在线”法治服务阵地;上线“智慧法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210场次,服务咨询1万余人次。三是聚焦惠民利企,提升司法服务群众实效性。聘任10名法治观察员,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15项;全面建成“1+9+N”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办理法援案件991件。2025年深入推进“产业链+法律服务”工作。立足辖区产业特色,针对12个产业生态圈,主动作为,提供精准匹配优质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法治体检30余场;组织开展“offer有法”主题校园专场招聘。
2. 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修订完善各类会议决策制度,形成学习机制,优化会前、会中、会后全流程管控。二是深化党委谋划。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倒逼决策效能,严格党委会议制度,强化工作决策部署科学性,落实司法行政条线工作要求,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形成年度工作要点,确定20项司法行政重点创新项目揭榜挂帅。三是强化争先进位意识。开设“他山之石”学习先进经验,开展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组织专题调研学习。启动“干部培优、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3. 关于“推动依法行政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召开专题述法会议。召开工作会议,复盘总结,整改提升。二是深化监督规范,健全执法制约监督机制。设立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公布执法主体,抽查执法案卷,完成对街道11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的回收。督促各执法单位依“免罚轻罚”清单办结案件21件。三是聚焦诉源治理,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能。依法衔接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公安复议案件管辖权调整等重点事项,年初以来受理复议案件217件,调解和解率20%,实质性化解涉复议行政争议54件。深化涉诉案件“三方共商”机制。以会代训,分领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交流会,规范行政执法。四是深化府院联动,规范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组织行政审判年报反馈交流会。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年度全区应诉、败诉工作基本情况。定期反馈行政应诉基本情况,督促败诉行政机关整改规范行政行为。
4. 关于“推动依法决策重大问题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工作连续性。谋划开展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组建专业法律团队,确保服务衔接无断档。二是严格制度落实。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评查法律顾问代理案件情况及服务质量,强化续聘前实绩评价,杜绝“重选聘轻管理”。三是提升作用发挥效能。组建合法性审查小组,安排政府法律顾问定期开展专题授课,推动法律顾问从“被动应询”向“主动参谋”转变,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能力。
5. 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机制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着力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体系。规范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工作机制,网上公示公共法律服务律所库,科学制定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公开社区法律顾问及法律援助人员信息。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建成8个远程公证服务点;建成“太运·法治在线”服务阵地;上线“智慧法务”平台。三是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开展“律护企航”活动,发布《蓝皮书》。开展小微企业“法治体检”。打造“法援惠残为爱护航”品牌。四是构建“一站式”解纷体系。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首创“江南长期照护调解中心”和“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五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备案公示制度,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指派调解专家到社区一线社区帮带;编制印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工作手册;深入开展调解专家进社区等专项行动。
6. 关于“街道司法所全面发展不够平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聚焦队伍建设短板。优化人员配备结构,将新调入和招录的干警配备到司法所,探索推动实习律师到司法所挂职锻炼。坚持分层分类业务能力培训。二是攻坚基础设施弱项。实施司法所培优计划,完成2个司法所升级改造,全区大中型所占比达77.7%。指导司法所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监督指导效能。严格落实司法所长月例会,健全分管领导包片联所责任制,定期下沉司法所解决基层困难。组织司法所所长能提升培训和人民调解员分期实训。
7. 关于“法制惠民工程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主动接受监督,扩大社会效益。开展15个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实施成效展播,“海豚之家”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援助中心项目获评市级优秀项目。二是立足公益普惠,明晰标准责任。将群众性、普惠性、实效性等列为征集原则,经审核评估推出12个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三是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实施质量。将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督察计划,对已实施项目开展“回头看”,保障项目长效运行。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回应急难愁盼。发挥法治观察员、法律明白人、社区法律顾问等法治建设队伍作用,在立法制规、涉企行政执法、“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成效调研评议、法治建设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加强民意征集,响应民生诉求。
8. 关于“律师队伍整体建设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规范律所管理,夯实执业基础。组织开展实地巡查;对突出问题律师律所警示谈话,强化规范管理。开展社保缴纳、洗钱风险评估、酒后驾驶等各类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二是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梳理“三张清单”,开展律师队伍约谈教育。三是强化协会治理,提升监管效能。积极争取参与市律协工作。完成律协分会换届,增设科技创新和产业链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律师维权和执业监督工作委员会、涉外业务委员会等委员会。四是搭建成长平台,提升专业素养。探索建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践锻炼工作机制。开展AI工具赋能法律实务分享会、涉外业务分享会等业务学习,组织参与“太湖杯”青年律师辩论赛、“八一”建军节律师事迹推荐等活动。
9. 关于“梁溪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推进场所标准化建设。开展司法所建设规范自查自纠。进一步优化“三区十八室”的功能布局。全面推进三个矫正中队建设。二是强化信息化运用。全面运用江苏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系统,实现轨迹可视化、执法场所可视化、视频指挥调度可视化。三是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中心相关制度机制,促进中心规范运行。
10.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健全体系强化集体决策。修订完善制度规范,厘清责任事项,细化操作规程与协作分工,确保责任链条无缝衔接。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政治忠诚剖析会,深入分析形势、解决突出问题、部署阶段任务。二是压实责任推动融合增效。将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述职,开展述职述廉评议会议,大力推动党建工作与核心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三是深化监督筑牢风险防线。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政策法规学习与典型案例剖析机制。针对性制定配套防控措施清单和责任主体。组织警示教育、通报违纪违法案例、举办廉政专题党课,筑牢防线。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建立批评意见台账、明确时限、责任到人,推动批评和自我批评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实践延伸。
11. 关于“对律师事务所行风建设倾注精力不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充分发挥局党委指导作用。出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律所党支部制度,定期召开党建推进会。组织律师党员参与信访接待、法治宣讲等公益服务,积极发动辖区律师参与“1+1法律援助志愿者”及“青年律师西部锻炼”活动。开展“党员律师先锋岗”创建活动。二是抓实党员监督管理。组织律师党员培训,紧盯“三会一课”落实,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5个党支部获评省市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20名律师党员获评优秀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三是提升行业综合素养。深入开展律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定期开展律所巡查。常态化开展“律护企航”系列助企活动,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5个法律服务产品获评省市优秀产品、5个案例获评市级优秀。
12. 关于“违规违纪情况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学习督导,筑牢思想防线。定期组织党规党纪专题学习,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办廉政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化以案示警,用身边违纪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内部监管。系统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办公秩序,细化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实现“人财物事”全流程管控。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整改制度空转问题,提升制度约束力,从源头防范违规违纪风险。三是深化政治体检,锤炼过硬队伍。实施干部日常监督考核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办结群众投诉并调整相关干部。创新工作实践,优化干部队伍作风,通过常态化“政治体检”,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形成问责震慑。四是巩固整改成效,推动长效发展。推进问题整改常态化,不断创新项目促进业务与党建深度融合,确保整改成效持续巩固。
13. 关于“建设工程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健全项目决策机制,强化源头设计管控。出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评审—集体决策”三级审查机制,明确项目全周期管理要求,从源头避免“边建边改”造成的财政浪费,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规。二是规范合同资金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红线。完善合同签订全流程管控,严格执行“按进度付款”制度,强化资金支付节点审核,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高效,从机制上防范资金拨付风险。三是优化验收归档流程,保障资料真实完整。实施“资料先行、现场核验、分层审核”验收制度,明确建设单位、业务科室、财务部门分层审核职责,确保验收程序规范、资料真实可追溯。四是构建长效监管体系,压实全周期管理责任。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对规划、设计、施工等关键节点实施分层审核与动态跟踪;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回头看”,促进项目管理从“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变。
14. 关于“小额项目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内控制度,夯实规范支出的基础。针对小额采购管理的薄弱环节,完善财务、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自行采购管理等内控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二是规范采购流程,严格把控项目实施环节。严格依据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细化此类项目的采购方式与渠道。全面启动“苏采云”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明确采购申请、审批、实施各环节的职责。三是强化比价审核,消除廉政风险隐患。建立全面覆盖的比价审核制度。在框架协议采购模式下,做好采购比价,定期更换印刷广告公司,有效防范利益输送风险。
15. 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还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细化党委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制度,明确决策事项范围、程序及责任归属,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实现决策事项全流程覆盖。二是规范决策执行与强化监督。严格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将决策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监督体系,定期审查决策落地成效;举办“三重一大”制度专项培训,强化制度执行刚性,提升决策规范性与严肃性。三是加强对内控机制的学习宣传。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内控机制,提高制度执行意识。开展查漏补缺堵塞漏洞。
16. 关于“为民服务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宗旨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开展党员进小区活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党员下沉社区参与治理。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显效年”活动,组织干部参观无锡第一支部成立100周年图片展及延安精神无锡天地,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二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出台优化为民服务流程实施办法,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实现诉求“一站式”受理高效解决。三是健全投诉机制,回应群众关切。建立司法行政人员被投诉应对处理机制,规范投诉受理、核查及反馈流程。建立线索通报机制,公开征集线索,确保诉求“件件有回音”。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融入区综治中心,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四是深化作风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启动“干部培优、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四个工程”,推进“四聚焦四突出”,开展“三训工程”,提升干部队伍精气神。
17. 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筑牢思想根基,提升责任意识。常态化开展理论武装,坚持每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廉政党课、政治轮训,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增强干部履职能力。二是健全评价机制,推动履职尽责。完善考核体系,以严格约束推动责任落实。强化月度及中层干部季度考评,将责任心体现与评优晋升紧密关联,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果断实施组织调整。三是健全制度规范,强化监督管理。构建全流程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教育制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机制、工作人员请销假、办公纪律等多项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组织律师执业风险警示学习,常态化开展“整治违规吃喝”和纪律作风检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8.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聚焦全流程管控,构建闭环监督机制。实体化运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局加挂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组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大力推广使用无锡市规范涉企检查服务平台,实现执法线上留痕和监管。二是提升监督质效,实现监督全域覆盖。开展重点领域案卷评查,规范案卷制作标准。发送工作提示函,提醒督促持证人员不足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充实执法力量。三是深化成果应用,推动执法效能提升。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开展案例剖析和培训,编制规范汇编,推动落实免罚轻罚清单,依法办结不予处罚案件有所相应增加。与各执法单位建立联动机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9. 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压实“一岗双责”,筑牢主体责任根基。聚焦整改措施“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职责,推动党委及成员带头履行党建责任。二是统筹年度规划,推动党建工作常态化开展。认真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结合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同步谋划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推动党建工作从“被动落实”向“主动谋划”转变。制定学习教育、政治轮训、党员培训、干部培优等方案计划,组织推进实施三训工程、培优工程、青苗工程、实战工程等四项工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三是健全研判机制,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构建常态化分析机制,建立党建工作会议制度,专题分析研究党建工作。
20. 关于“律师行业内党组织重建立轻建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深化理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组织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各律所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上级党委关于“两个覆盖”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攻坚方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动态摸排梳理,精准掌握底数。推动新成立、新迁入律所党组织同步建设,全面掌握联合党支部覆盖律所的人员构成、党员分布、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等,完善工作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三是持续推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推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负责人与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引导律所党组织切实履行政治监督职能,促进律所实现规范管理与健康发展。四是严格落实各级部署的党建工作。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每季推出月工作指引,围绕政治学习、组织建设、作用发挥等关键领域明确目标任务与具体举措,为各支部开展工作提供精准指引。充分发挥线上学习平台作用,确保每一位党员律师在学习上不掉队。
21. 关于“党建与职能任务融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构建党建业务联动机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议每半年专题研究社区矫正、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等业务条线工作,覆盖重点工作;健全党委成员与业务科室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深入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等一线点位掌握实情,将集体研究决策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着力解决“重年初部署、轻日常研究”问题。二是强化党建实效评价。将党建工作实效纳入业务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评优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将党建要求融入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业务实践,党员业务贡献占比较整改前明显提升,有效推动集体智慧转化为业务发展实绩。三是深化常态研讨交流。健全党建与业务融合常态研讨机制,坚持每周碰头会、每月办公会、半年度复盘会、年度工作会议、条线工作分析会等形式开展工作研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落细落实。同时邀请法学专家、业务骨干围绕“党建引领法治建设”等主题交流经验,聚焦业务难点深化理论实践互促,切实扭转“重总结轻分析”倾向。四是夯实人才基础支撑。聚焦“集体智慧转化基础薄弱”问题,扎实开展“揭榜挂帅”“三训工程”“青蓝对接”专项活动,选派年轻干部赴法院、司法所开展跟班实践锻炼,鼓励干警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全面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为党委集体智慧深度融入业务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22. 关于“少数党组织规模偏小”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坚持“三个同步”。积极推进律所党组织应建尽建,确保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新成立6个独立党支部,覆盖新增党员45人。二是积极优化联合党支部组织设置。持续推动5个联合党支部组织成员结构优化,将3家尚未建立独立党支部律所的5名党员律师纳入联合支部。
23. 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够严肃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把党员发展材料审核关。严格党员发展流程,明确党员材料内容规范标准;建立“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两级审核机制。将材料审核纳入律所合规管理,以法治思维严把党员入口关。二是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项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培训,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党建业务技能。三是加强党建业务工作指导。对近年形成的若干份党员档案进行全面复查,严格对照标准要求,逐份审阅材料内容和归档流程,细致排查问题,确保档案管理准确无误、符合规定要求。
24.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精准定位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通过基层调研和支部座谈,系统梳理问题症结;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重心聚焦于“丰富活动形式、强化制度执行、提升党课质量”三大核心任务,确保整改方向精准、措施靶向发力。二是强化措施执行,确保整改实效。结合司法行政行业特性,指导基层党组织充分运用法治阵地资源,创新开展“志愿服务+普法宣传”等特色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服务深度融合。实行“月调度、季讲评”机制,有效杜绝“以学代讲”现象。组织举办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竞赛,鼓励党支部书记积极参加“三精三名”活动,提升讲党课的能力水平,增强党课内容与业务实践的契合度。三是巩固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党委着力总结提升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主题党日活动效果评估机制和党课质量评价长效机制。强化制度规范刚性执行,确保整改成果常态长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推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和党课制度规范化落地生根。
25 关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针对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深化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实效,根治履职不尽责问题。组织沉浸式学习研讨,组织警示教育,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引导干部深入剖析根源汲取教训。开展年轻干部座谈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廉政党课及政治轮训,同步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推动警示教育从“入耳”向“入心”转变。二是强化典型示范内部引领,营造担当作为氛围。聚焦内部挖掘与氛围塑造,深入选树本系统先进事迹,通过“揭榜挂帅”推进20个司法行政重点创新项目落地。实施“青蓝对接”“导师帮扶”,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和合法性审查小组,选送干部赴法院、司法所跟班见学。三是健全激励鼓励机制,激发队伍积极性。坚持多措并举,强化激励保障。出台干部关心关爱、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等制度机制,对失职干部严肃处理,确保奖惩分明,队伍积极性得到显著提升。
26.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健全制度体系,规范程序执行。严格落实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细化动议、推荐、考察等环节操作流程。先后组织专题培训会2次,覆盖干部12人次。二是强化公示监督与举报核查。严格按照干部提拔使用规程,及时公示干部任用情况,完成2名干部职级晋升。三是完善档案管理,推动长效治理。对近年来干部调整档案实施全面清查,细致核查每份材料。加强档案规范性管理,为干部监督和治理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有效促进长效治理机制的巩固与提升,实现管理工作的持续优化。
27. 关于“巡察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律所党建引领,筑牢廉洁执业防线。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构建“责任+教育+监督”三位一体整改体系,将律所党支部建设纳入局党委年度考核清单,建立局党委委员“一对一”联系支部制度,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专项督导。召开律师行业党建会议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座谈会、青年律师座谈会,指导律师事务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以季度巡查、年度考核为契机,针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开展廉洁警示教育,督导律所每月召开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组织所内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确保党风廉政教育入脑入心。二是全面规范小额采购全流程管理,防范合同管理廉政风险。贯彻“制度重构+流程再造+全程留痕”要求,建立刚性制度约束机制,完善小额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完善小额采购管理制度,形成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比价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流程资料存档,堵塞漏洞。开展问题合同专项整治,对市场开展走访调研,对违规供应商纳入“黑名单”。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实行小额项目采购全流程管理,对需求计划、采购实施项目验收,报账支付等环节全程监管。三是建立问题反弹预警机制,巩固整改成效。构建“动态监测-靶向治理-长效巩固”闭环机制,实行整改台账动态管理,将易发问题列为重点督办事项,建立“周检查、月通报”督导机制,约谈2家整改不力的律所党支部书记。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协调多部门对已整改项目复查复核,堵塞隐性风险漏洞。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将小额采购合规性、律所党建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完善内控机制,强化长效监管,目前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28.关于“履行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审查权限管控,全面收回外包审查事项权限。建立合法性审查小组审查程序规定,从制度、人员和程序上进行了严格规定。组建“9+X”模式的内部专业审查团队,明确团队成员构成、审查职责范围及标准化工作流程,全年独立完成合法性审查事项190件,实现审查权向内控化、专业化转型。二是健全分级审查机制,完善繁简分流制度。进一步明确日常一般性审查事项由业务科室承办;涉及重大决策、疑难复杂的审查事项,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小组会议集体审议制度,分级处置、集体研判,为规范审查机制、提升质效筑牢制度根基。三是提升队伍专业素养,组织全员法律实务轮训,特邀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开展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重点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企行政协议等审查实务技能,夯实队伍履职能力。四是加大持证公务员招录力度。招录持证公务员,鼓励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
29.关于“干部梯队结构配置不优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多措并举拓宽招录渠道,采取科学调任、规范招录、精准引进专业人才等举措,通过调任、招录公务员,全局干部队伍平均年龄下降2岁,干部队伍结构逐步趋向年轻化。二是扎实推进梯队建设工程。启动“干部培优、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拟用三年时间打基础,强业务、优服务,实施“四个工程”,推进“四聚焦四突出”,开展“三训工程”,提升干部队伍精气神。建立健全“青年干部储备库”,深入实施“老中青”结对帮带制度,有效促进经验传承与活力提升,逐步形成“以中青年为主力、老中青合理配置”的梯次结构。重点选拔培养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6名,有计划地安排参与重点项目关键岗位实践锻炼。三是着力强化能力素质转化。精心组织开展“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加强法律、经济、信息化等专业知识培训。鼓励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全年新增持证人员较2024年提升4.9个百分点。全面实施“法律素养提升工程”,系统开展专题培训,实现全员覆盖、应训尽训。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回潮反弹;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持之以恒,盯紧看牢,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强化制度措施、跟踪问效,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地踩实。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已有的各项制度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坚持实用性,去除形式化,确保每项制度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切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真正让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抓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行风,不断助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3158628;邮政信箱江苏省无锡市崇正路1号0202室;电子邮箱2423880899@qq.com。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