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无锡协泰中医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事先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12-29 17:10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号 | 04618780/2025-01914 | 生成日期 | 2025-12-29 | 公开日期 | 2025-12-29 |
| 发布机构 | 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件下载 | — — | ||
| 内容概述 | 关于注销无锡协泰中医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事先告知书 | ||||
无锡协泰中医医院:
你(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我委现对你(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拟予以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单位)需要进行陈述、申辩,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10-85016506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57号
邮政编码:214000
特此告知。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