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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三十四项)

发布时间:2026-01-12 13:33      来源:梁溪区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三十四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三十四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抽查22家铸造企业,普遍存在大气治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责任单位

梁溪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完成相关企业的问题整改,加大铸造行业综合治理力度,确保整治成效

五、整改时限

2025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督促22家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二)按照高标提升一批、淘汰替代一批、限期整治一批,兼并重组一批要求,推进铸造企业实施整治。重点关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治理、低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无组织排放控制及治理设施效率提升,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对铸造行业实施提标整治,提升铸造行业的环保治理能力和水平,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确保限期内完成,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三)加强铸造行业企业长效监管,聚焦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和信访突出的铸造企业,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巩固提升铸造行业综合治理水平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梁溪区推动问题整改,涉及的1家铸造企业已于20248月关停搬离

(二)梁溪区按照“高标提升一批、淘汰替代一批、限期整治一批,兼并重组一批”要求,扎实推进辖区内铸造企业整治,实现辖区内铸造生产线“清零”。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梁溪区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112日至2026126日)反映。

监督电话:85018495

电子邮箱:lx_wfgjb@163.com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委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2026112